各教学单位:
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部分2018届毕业生将开展专业综合实习,现将专业综合实习有关要求具体通知如下:
一、专业综合实习对象
实施专业综合实习的2014级本科、2015级专科学生。
二、专业综合实习基本要求
1.实习时间要求
为保证实习效果,充分锻炼学生实践应用能力,2018届毕业生专业综合实习继续实行“6+X”模式。各学院在安排学生实习时,必须要求学生在同一实习基地连续实习6个月以上,未按学院实习计划要求连续实习6个月的,其专业综合实习成绩按不及格计。学生完成实习大纲规定的6个月基本实习要求后,经实习指导老师和实习单位考核合格,可继续进行“X”部分的实习,“X”部分的实习可在同一实习单位继续执行,也可向实习指导老师申请在其他实习单位执行。先后在两个不同实习单位实习的学生需提交两份实习报告。
所有参加专业综合实习的学生必须在2017年7月1日前确定实习单位,原则上在8月1日前必须进入到实习岗位实习。
2.实习内容要求
各专业要对照人才培养方案培养要求,结合实习岗位特点,与实习单位深入沟通,确定各实习岗位的实习内容,实习内容要与专业紧密结合,并在实习前写入《学生综合实习手册》,告知实习学生。
3.实习形式要求
学生实习应统一由各学院安排在已签定协议的实习基地或学院联系的单位集中进行,因特殊原因需在非协议单位实习的,必须经学生本人申请、家长同意和指导老师、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即按《学生分散实习申请表》要求审批备案。
因考研复习需要申请延后实习的学生需在学院做好审批登记,在考研结束后凭考研成绩证明(暂定为原则上不低于国家线下60分)冲抵专业综合实习“6+X”中“6”的部分实习考核成绩,否则,须重新补修综合实习教学环节,方能正常毕业。考研学生冲抵“6”的实习考核成绩后,仍需完成至少3个月的毕业实习。其他各类考试、考证一律不能作为申请延后实习的条件。
4.实习考核要求
(1)综合实习成绩考核按学校实习管理办法执行,分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进行评价。
(2)各学院、专业可在综合实习方案中制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并报教务部备案。原则上综合实习成绩由实习报告(指导教师意见)、实习单位意见及在岗情况三部分构成,其中实习报告占40%,实习单位意见占40%,在岗情况占20%,学校联系的实习单位考核和个人申请的实习单位考核应有所区别。各项内容应在《学生综合实习手册》中如实记录。
5.实习指导要求
(1)各学院要做好校内、外毕业实习指导教师的选聘工作,做到每一名实习学生都有教师指导,其中校外指导教师要参照学校企业导师有关制度规定签订相关协议。为便于实习指导与管理,各学院在选聘指导教师时应遵循同一老师指导学生相对集中的原则。
(2)为保证指导效果,每名教师指导实习学生人数一般不得超过25人,且教师与学生指导关系一经确定便不得变更,因特殊原因需调整的应在调整前报教务部实践科备案。
(3)实习指导教师要全面关心实习学生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并以实地检查、电话、网络沟通等形式指导检查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实习情况,针对学生遇到或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及时指导,并做好指导记录。
(4)各指导老师应认真学习了解学校《实习管理办法》和本院实习方案,规范开展实习指导工作。
(5)提倡学院试用现代化信息管理手段进行实习指导与管理,对于试用现代信息化技术管理实习工作且管理规范的,实习指导教师指导费用可适当上浮。
三、学院实习管理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根据以上要求,结合我校《实习教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制定本院各专业2018届毕业专业综合实习工作实施方案,以加强实习工作的计划与指导,实施方案应于5月20日前交教务部实践科。实施方案应包括的内容如下:
1.明确学院及各专业的专业综合实习工作负责人,参与实习指导的教师名单;
2.明确各专业实施专业综合实习的学生规模和开展形式等;
3.明确各专业的专业综合实习动员安排和分散实习申请、考研截至申请时间和负责老师等;
4.联系相关企业到校与学生进行进行现场招聘,逐一落实学生实习岗位。教务部将每个学院联系的企业提供岗位数、学生去联系企业实习岗位数纳入实习管理考核中;
5.加强综合实习过程管理措施,加强对实习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为保证学生专业综合实习的有序开展,各学院应在2017年7月1日前完成实习的初步安排,并将本院《2017届毕业生专业综合实习安排一览表》报教务备案。
四、实习经费及其他保障措施
1.实习经费使用参照《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实习教学管理办法》(校教务【2014】38号)和财务相关制度执行,现有规定中未明确的项目需提前报教务部审批。综合实习按680元/生予以预算,其支出范围包括实习指导费、企业导师费、学生实习补助、实习基地建设费和实习差旅费等,各部分费用支出比例按对应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对于实习内容、考核方式、实施方案不明确、不完备或不规范的学院,其实习经费予以扣发。
2.学院提供实习学生信息,学校将对实习学生购买统一的人生意外保险。
五、实习教学档案归档要求
在组织实施专业综合实习的过程中,各学院要做好实习教学档案的归档工作。主要包括以下材料:
1.各专业的综合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实习经费、实习安排等;
2.填写规范的《实习指导教师手册》和学生的《专业综合实习手册》;
3.专业综合实习安排一览表(具体到每个学生),实习成绩一览表(具体到每个学生)和实习成绩分析表等;
4.各专业实习总结;
5.实习过程中形成各类影像及其他特色材料。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做好2018届毕业生综合实习工作。
附件:
1.2018届毕业生专业综合实习安排一览表
2.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学生分散实习申请表
3.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实习指导教师手册
4.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学生专业综合实习手册
教务部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