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以及2017届毕业论文工作整体安排,学校决定开展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所有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正文和过程材料。
二、检查内容
1.论文完成过程
论文在社会实践中完成情况(社会实践包括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方式,主要体现在正文和附件材料中)
2.教师指导质量
教师指导记录是否具体、具有针对性。
3.评阅和答辩质量
教师评阅(含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是否符合要求,评语是否具体、有针对性;答辩评分是否客观、合理,评语内容和结果是否一致等。
4.论文质量
论文格式是否规范、论文质量是否合格。
三、检查形式
1.学院自查
学院成立自查组,按照学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的相关要求,集中对学院所有毕业论文(设计)正文及附件材料的质量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束后填写《毕业论文及过程材料检查表》(附件1)及学院毕业论文专项检查工作总结(附件2),于10月26日前交到教务部实践教学科,电子档传至邮箱24861890@qq.com。
学院自查及整改完成后,于10月30日前将毕业论文(设计)档案材料移交至档案馆。
2.学校抽查
学院将档案材料移交档案馆后,教务部将组织人员对归档材料进行抽查。抽查时间暂定在11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总体要求
本次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与各学院2017年校、省优秀论文推荐名额、本年度年终考核相关,学校将根据检查情况酌情增减学院推荐优秀论文的名额,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把论文质量关,按时做好本单位检查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及时完成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毕业论文(设计)档案材料移交至档案馆。
附件:
1.毕业论文及过程材料检查表
2.2017届毕业论文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模板)
教务部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