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管理学院:
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2018届部分毕业生将开展毕业实习,现将毕业实习有关要求具体通知如下:
一、毕业实习对象
除实施专业综合实习之外的2014级本科生,包括新闻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法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会计学、财务管理等专业学生。
二、毕业实习基本要求
1.实习时间要求
毕业实习时间原则上不低于3个月,各学院依照实际情况,提前做好各专业实习时间的安排工作。
2.实习内容要求
各专业要对照人才培养方案培养要求,确定实习计划与实习大纲,并结合实习岗位特点,与实习单位深入沟通,确定各实习岗位的实习内容,实习内容要与专业紧密结合,并在实习开展前告知实习学生。
3.实习形式要求
学生实习原则上由各学院安排在已签定协议的实习基地或学院联系的单位集中进行,因特殊原因需在非协议单位实习的,必须经学生本人申请、家长同意和指导老师、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即按分散实习要求审批备案。
因考研、考公务员复习需要申请延后实习的学生需在学院做好审批登记。考研、考公务员结束后仍需完成至少1个月的毕业实习。其他各类考试、考证一律不能作为申请延后实习的条件。
4.实习考核要求
(1)实习成绩考核按学校实习管理办法执行,分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进行评价。
(2)各学院可在毕业实习方案中制定具体的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并报教务部备案。原则上实习成绩由实习报告(指导教师意见)、实习单位意见及在岗情况三部分构成,其中实习报告占40%,实习单位意见占40%,在岗情况占20%,学校联系的实习单位考核和个人申请的实习单位考核应有所区别。
5.实习指导要求
(1)各学院要做好校内、外毕业实习指导教师的选聘工作,做到每一名实习学生都有教师指导,其中校外指导教师要参照学校企业导师有关制度规定签订相关协议。为便于实习指导与管理,各学院在选聘指导教师时应遵循同一老师指导学生相对集中的原则。
(2)为保证指导效果,每名教师指导实习学生人数一般不得超过25人,且教师与学生指导关系一经确定便不得变更,因特殊原因需调整的应在调整前报教务部实践科备案。(3)实习指导教师要全面关心实习学生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并以实地检查、电话、网络沟通等形式指导检查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实习情况,针对学生遇到或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及时指导,并做好指导记录。
(4)各指导老师应认真学习了解学校《实习管理办法》和本院实习方案,规范开展实习指导工作。
三、学院实习管理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根据以上要求,结合我校《实习教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党总支书记、专业教师、辅导员(班主任)等为成员的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落实本院毕业生的毕业实习工作,制定本院2018届毕业实习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包括的内容如下:
1.召开毕业实习动员大会,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强调实习纪律,与学生签订实习安全责任书,教育学生实习期间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实习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
2.明确学院及各专业毕业实习工作负责人,参与实习指导的教师名单;
3.明确各专业实施毕业实习的学生规模和开展形式等。包括分散实习申请、考研、考公务员的截至申请时间和负责老师等;
4.在学生离校实习前,学院要组织召开实习学生与指导教师的见面会,建立实习联系交流QQ群或微信群,做好实习指导工作。
5.联系相关企业到校与学生进行现场招聘,逐一落实学生实习岗位。教务部将每个学院联系的企业提供岗位数、学生去联系企业实习岗位数纳入实习管理考核中;
6.加强毕业实习过程管理措施,加强对实习的监督、中期检查和考核。
为保证学生毕业实习的有序开展,各学院应在实习开始前落实实习的初步安排,并将本院实习工作方案和《2018届毕业生实习安排一览表》报教务部实践科备案。
四、实习教学档案归档要求
在组织实施专业综合实习的过程中,各学院要做好实习教学档案的归档工作。主要包括以下材料:
1.各专业的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实习经费、实习安排等;
2.填写规范的《实习指导教师手册》和学生的《专业综合实习手册》;
3.实习安排一览表(具体到每个学生),实习成绩一览表(具体到每个学生)和实习成绩分析表等;
4.各专业实习总结;
5.实习过程中形成各类影像及其他特色材料。
本次2018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将采用新教务系统的实习模块来进行管理,包括实习计划、实习大纲、实习安排、指导情况、考核等,具体要求后期另行通知。请文法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管理学院认真对待并开展好毕业生实习工作,定期做好相关材料准备,确保实习工作落到实处,达到实效。
附件:
1.2018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安排一览表
2.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实习指导教师手册(参考)
3.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学生毕业实习手册(参考)
userfiles/file/附件.rar
教务部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