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8届毕业生实习工作(包括综合实习和毕业实习)临近结束,请各学院认真开展实习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实习材料的整理及成绩评定
1.收交学生《实习手册》
实习指导教师应及时收齐学生实习手册及相关材料予以审核、整理。
2.成绩评定
学生按规定完成实习任务,根据《实习手册》的填写情况、实习单位指导教师鉴定意见(实习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结合实习中检查情况评定实习成绩,成绩按五级制评定,评定成绩为优秀的应在学院公示栏予以公示。凡是无故不进行实习或不交学生实习手册者,成绩以不及格记,不能获得实习学分。
3.教务管理系统中提交实习成绩
各实习指导教师、学院应及时对实习生的实习情况进行评价,给出实习成绩,并于5月20日前在树维教务管理系统中提交。
二、实习工作总结内容
总结材料包括学院总结、指导教师总结、学生实习总结。
1.学院的总结材料
(1)学院实习领导小组名单;
(2)实习准备,准备过程(实习动员)材料;
(3)联系企业提供的岗位数和学生去联系企业岗位实习数;
(4)实习检查情况;
(5)未到岗、调岗、离岗和提前结束的实习生数;
(6)实习中取得的成绩、实习学生的先进事迹以及存在的问题;
(7)对实习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2.指导教师工作总结
(1)实习指导教师日志;
(2)指导实习工作总结。
3.学生实习总结
收交实习生的《实习总结》,实习优秀且有条件的,可将《实习总结》汇编成册。
以上总结材料请各学院于5月25日前提交教务部实践科。
4.经验交流
各学院可组织学生以专业或班为单位,召开实习总结交流会,交流实习经验与体会、互相学习、互相启发,共同提高,也可与下一年级实习学生实习动员会结合起来,进一步巩固实习成果。
三、评选优秀实习生
1.评选比例
各学院可自主评选优秀实习生工作,按参加实习学生总人数≤5% 的比例评选优秀实习生(必须为集中实习),凡获得优秀实习生称号者,可额外获得2个创新实践学分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2.评选条件
(1)严格遵守学生实习细则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实习态度认真、谦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实习安排,尊重指导教师,无任何违纪行为发生;
(2)实习期间,工作主动积极,认真负责,刻苦钻研,虚心好学,实习成绩优秀;
(3)谦虚谨慎,团结同学,集体荣誉感强,能起到模范带头和表率作用;
(4)实习工作总结全面具体,有一定质量,个人实习材料齐备且质量较高。
3.评选程序
优秀实习生以专业为基础,广泛征求指导教师的意见,经学院评议推荐,填写《优秀实习生推荐表》,5月30日之前汇总报教务部实践科,提交学校审定。
四、实习材料的整理和归档
各学院实习结束后将有关实习工作的原始材料进行分类建档,要及时完成全部实习材料的归档工作。
各学院归档材料包括:实习教学计划、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实习动员会议记录、实习安排表、学生实习手册、实习指导教师手册、实习检查工作记录、实习单位反馈意见、实习总结材料、实习总结会议记录、实习评优工作材料和与实习工作相关的其他文档、影像资料等。
附件:
1.《优秀实习生推荐表》
2.《优秀实习生推荐汇总表》
教务部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