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讲诚信 学征信 守信用”湖北省大学生新媒体作品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4-18浏览次数:286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 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诚信文化教育工作的通知》(银发〔2015283号)要求,充分发挥高校学生在诚信道德教育中的主体作用,促进高校学生实践诚信道德、学习征信知识、保持良好信用,特定于20184月中旬至6月上旬举办2018年“讲诚信 学征信 守信用”湖北省大学生新媒体作品校内选拔赛。现将选拔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讲诚信、学征信、守信用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教务部  学工部(团委)

承办单位:文法学院网络与新媒体系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文法学院网络与新媒体系,负责协调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竞赛相关活动。

三、参赛对象

参赛人员为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大学生。参赛人员既可单独参赛,也可组成不超过5人的团队参赛

四、参赛作品要求

(一)作品内容

1.反映助学贷款、消费贷款、信用卡使用等征信记录对大学生求职、升学等成长之路的影响,表现当下大学生对征信及相关金融知识的理解和认识。

2.反映大学生在考试升学、学术研究、学费缴纳、个人求职等活动中有关诚信行为所产生的正面激励和不诚信行为所面临的负面惩戒。

3.反映志愿服务在失信修复方面的积极作用,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和守信重诺的社会美德。

4.宣扬以信用为基础的信用住宿、免押租车、无人商店等信用社会的新业态、新生活等有关领域内容。

5.不局限以上,作品内容紧扣“讲诚信、学征信、守信用”主题即可。

(二)作品体裁和要求

参赛作品分为广播剧作品(音频)和微电影作品(视频)两类。参赛作品片头必须注明“湖北省大学生新媒体作品大赛参赛作品”(录音或字幕),必须具有规范的标题、字幕、配音、音乐等,音频和视频均符合国内通用的播放格式。(建议视频播放标准分辨率不低于720P,提交格式为AVIMOVMPEG。)每部作品的片长在3-8分钟,超过8分钟以上的作品将不予受理。

(三)原创性要求

所有参赛作品均要求原创,不得抄袭。一经发现抄袭行为,将取消参赛资格,作品视为无效,并通报批评,如因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纠纷,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参赛个人或团队应保证参赛作品不涉及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法律纠纷,如因此引起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时间。参赛个人或团队须填写《2018湖北省大学生新媒体作品大赛校内选拔赛参赛作品汇总表》(附件2),并将作品提交学校比赛组织部门审核把关。我校参赛人员于59日前将作品电子档、汇总表发送至邮箱whgswlyxmt@163.com,进行学校评审。

(二)作品评审时间。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筛选出主题鲜明的作品。515日将公布我校获奖作品名单并推荐参加省赛。

(三)推荐参加省赛的作品要求。参加省赛的作品应包括1份纸质推荐表(附件1)、2份刻录为光盘的作品(含作品及配套剧本文字稿件)。所有材料用档案袋分装,于517日前报送至文法学院网络与新媒体系1111办公室。

六、大赛奖励

20186月上旬,将根据参赛同学们的成绩颁发证书和奖励。

一等奖2名:获相应创新实践学分和价值200元的奖品;

二等奖3名:获相应创新实践学分和价值100元奖品;

三等奖5名:获相应创新实践学分和价值80元的奖品;

同时,获奖作品将推荐参加省赛。通过省里评选后,将根据内容择优在湖北广播电视台“湖北之声”专门时段以及“金融网点通”APP、“信用湖北”网、“信用湖北”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展播。“湖北之声”还将在官方微信上安排专栏,同步开展作品网络投票活动。投票结果将作为此次大赛“网络人气奖”作品评选的重要参考。6月中旬,省内大赛的主办方将聘请有关专家对初审通过的作品进行省赛终评。获得省赛一等奖的选手(含团队)还将获得在湖北省广播电视台“湖北之声”的实习机会。

 

附件:

1.湖北省大学生新媒体作品大赛推荐表

2.参赛作品汇总表

附件(7).zip

 

                              教务部  学工部(团委)

文法学院

2018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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