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聚焦本科教育质量的内涵建设,提升学校“一流本科专业”“一流本科课程”的建设成效,学校现开展基于成果导向教育理念的课程教学改革实践立项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成果导向”是《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基本原则,是工程教育认证的核心理念。“成果导向”课程教学改革实践立项,是以“成果导向、学生中心、持续改进”的教育理念为指导,在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各个环节持续关注学生通过教育过程最终取得的学习成果,即关注学生通过某一阶段学习后所能达到的实际能力。通过“成果导向”课程教学改革,明确课程教学目标要求,规范教学设计与实施,科学评价教学目标达成,进而持续改进教学效果,进一步引导和促进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保障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主要目标
启动一批课程开展“成果导向”课程教学改革实践,探索“成果导向”课程教学改革方式;形成一批“成果导向”课程教学改革成果;提炼一系列具有示范效应的、可推广的“成果导向”课程教学改革的典型经验和特色做法。
三、实施要求
1.修订课程教学大纲。结合人才培养方案,以成果导向教育理念为指导,修订课程教学大纲,注重课程教学目标、知识能力要求对毕业要求的支撑,以及教学目标达成评价。
2.开展基于成果导向的课程教学设计。课程教学内容及要求应与课程教学目标要求相一致,将成果导向教育理念融于教学设计之中,优化课程整体教学内容设计,完善教案、课件、作业等相关教学资料。
3.开展基于成果导向的课程教学实施。充分体现成果导向教育理念要求,积极开展课堂教学改革,注重教学创新实践,实现灌输课堂向对话课堂、封闭课堂向开放课堂、知识课堂向能力课堂的转变。
4.围绕教学目标进行考核。以学生对教学目标、知识能力要求达成的考核为导向,科学设计课程考核的相应形式、内容及要求。
5.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针对课程考核结果,进行课程教学目标达成度评价分析,提出课程教学实施的持续改进措施。
6.总结“成果导向”课程教学改革实践成效及经验,在基层教学组织(系或教研室)范围内交流。
7.鼓励教师结合“成果导向”课程教学改革实践情况,撰写改革实践的研究报告,并进一步申报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课程建设项目。
四、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为已列入学校2020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在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开课的通识教育课程、专业必修课程。
2.本次立项一般以课程为单位,由多名教师授课的同一门课程应指定一名课程负责人,由课程负责人填写《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成果导向”课程教学改革实践申报表》(附件1)。
3.课程负责人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以及较强改革实践意识与教学能力。
4.各学院已获批的一流本科专业至少推荐1门专业必修课程参加本次“成果导向”课程教学改革实践,其他专业鼓励申报;通识教育课程开课单位选择合适课程申报。
五、项目管理
1.学院负责“成果导向”课程教学改革实践的课程推荐、具体实践指导和质量管理,教务部负责改革实践课程的立项、总体规划与指导和检查考核。
2.对参与“成果导向”课程教学改革实践的每门课程给予2000元经费资助,同时对在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开展改革实践的每个教学班另给予500元经费补助,考核通过后落实。属一流本科专业的课程,其改革实践经费从一流专业建设经费支出;其它课程由学校另行资助。
3.学校将于2022年9月对本次立项的“成果导向”课程教学改革实践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要求参照以上改革实践的实施要求。
六、其他要求
1.各学院对本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推荐至教务部。学校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对申报改革实践的课程进行遴选,确定改革实践立项名单并进行公布。
2.各单位于2021年12月17日前将申报表、汇总表(汇总表加盖公章)材料纸质版1份交至教务部教学研究科,同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5970823@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龚珊珊,电话88147034。
附件:1.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成果导向”课程教学改革实践申报表
2.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成果导向”课程教学改革实践申报汇总表
教务部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