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者:jwb发布时间:2023-12-16浏览次数:48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也是学士学位评定的重要依据。为了切实做好学校的毕业论文工作,规范毕业论文工作的管理,提高毕业论文的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毕业论文的基本要求

第二条 毕业论文的基本要求

1.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使学生得到科学研究的基础训练;

2.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谨认真的科学态度;

3.进一步训练和提高学生的分析设计能力、理论计算能力、实验研究能力、工程实践能力、经济分析能力、外文阅读能力和计算机运用能力,以及社会调查、文献资料查阅和口头、文字表达等基本技能。

第三章 毕业论文工作开展时间

第三条毕业论文工作原则上从第7学期开始,时间安排根据《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流程》执行,集中用于毕业论文写作的时间不得少于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周数。

第四章毕业论文工作的领导与管理

第四条 学校的毕业论文工作在分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由教务部、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各学院以及各专业系分级负责落实完成。

第五条 教务部管理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对毕业论文工作的指导文件和指示精神;

2.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毕业论文工作有关政策、制度及规定;

3.进行学校各学院(专业系)毕业论文工作的宏观管理、指导和协调;

4.组织实施毕业论文各环节质量监控和检查:包括审核毕业论文题目和指导教师安排,开展前期、中期、后期检查,评阅、答辩检查及毕业论文专项检查等,对未达到各阶段进度、质量要求或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提出整改要求;

5.组织各学院向“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报送各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本科毕业论文原文和相关信息。同时做好上述平台的“专家信息管理系统”专家库的专家推荐与出库工作。

6.组织对毕业论文工作的考核、总结和经验交流等工作;

7.组织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评选,编印每届优秀毕业论文集;

8.组织审核毕业论文相关经费。

第六条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管理职责

1.协同教务部对全校相关部门、各学院的毕业论文工作的组织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2.协同教务部对毕业论文开题、中期、答辩等重要环节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

3.在学校向“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报送各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本科毕业论文原文和相关信息之前,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其进行全面覆盖和跟踪到底的审查。

4.进行毕业论文工作质量评估和信息反馈等。

第七条学院管理职责

1.各学院成立毕业论文工作委员会,布置毕业论文工作任务,对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进行资格审查;

2.审查毕业论文选题和任务书,安排指导教师,进行毕业论文工作动员;

3.审核毕业论文完成途径,要求各专业在社会实践(包括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中完成比例应达到学校规定;

4.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定期检查毕业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和教师指导情况,协调处理毕业论文进行中的有关问题,考核指导教师的工作;

5.对学生毕业论文按规范化要求进行审查,安排毕业论文评阅教师,组织毕业论文答辩、成绩评定和复议工作,复查成绩评定情况;

6.对申报校级优秀毕业论文的论文进行初评,并向学校推荐;

7.完成本学院毕业论文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总结工作,核算相关工作量;

8.完成本学院向“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报送各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本科毕业论文原文和相关信息。同时协助教务部做好上述平台的“专家信息管理系统”专家库的专家推荐与出库工作。

9.按学校毕业论文规范化要求,保存所有毕业论文的电子文档。

第八条 专业系管理职责

1.组织教师审查、论证和修改毕业论文题目,报学院毕业论文工作委员会审核;

2.选定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报学院审定

3.检查、督促指导教师加强对学生的考勤与指导,把握毕业论文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4.组织安排好课题落实、开题报告、中期检查等工作;

5.组织毕业论文的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

6.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报学院审定;

7.进行毕业论文工作总结;

8.收集校内、外评审专家通过审查对本专业毕业论文质量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有针对地组织师生进行彻底整改,直至合格。

第九条 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要求及职责

1.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要求包括以下两点:

1)毕业论文指导教师一般应由具有讲师或其他中级技术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担任。每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8人(即8篇毕业论文)。

2)对于在校外撰写毕业论文的学生,各学院可聘请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的工程技术人员或研究人员担任指导教师。若聘请校外人员指导毕业论文,其学院必须指定专人进行检查,掌握进度,保证质量,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2.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学生正确选择毕业论文题目,拟定任务书,安排学生作开题报告,在毕业论文指导过程中,应按教学计划规定,保证对学生指导时间。

2)对学生提出具体要求,指定主要参考资料、社会调查方法与内容和社会实践安排等,规定应完成的查阅中外文资料、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各项实验数据、计算工作包括上机等。

3)检查学生撰写论文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并认真填写毕业论文指导记录表。指导教师对每名学生的指导次数不得少于5次。

4)做好学生毕业论文摘要、外文翻译的评阅工作,指导学生按规范要求正确撰写毕业论文。

5)指导教师应对所指导的学生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对毕业论文是否由学生独立完成、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等进行审查,确保原创性。

6)在学生答辩前对毕业论文包括设计说明书、计算资料、实验报告、图纸或论文等进行审查,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评语,指导学生参加答辩。

7)根据相关学院安排参加答辩工作。

8)答辩结束后负责收齐学生毕业论文的全部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第十条 学生毕业论文写作的基本要求

1.重视毕业论文环节,明确其目的、意义和要求,严格按照学校毕业论文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虚心接受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做好毕业论文工作过程记录,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论文。

2.撰写毕业论文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实事求是,独立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套用他人成果。

3.遵守学习纪律,主动与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联系和沟通,虚心听取指导教师的意见并定期汇报毕业论文的工作进展

4.毕业论文格式按照《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规范化要求》执行(见附件2)。

5.讲究科研道德,凡引用他人成果,必须注明出处。如发生著作权纠纷,将追究责任。

6.根据学校毕业论文工作安排,按时完成毕业论文定稿,并作好充分准备,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第五章毕业论文的选题原则

第十一条 毕业论文选题的主要原则

1.毕业论文选题应体现本专业的培养目标,达到毕业综合训练的要求。

2.选题应特别注意有利于学生所学知识的综合应用,有利于学生能力的培养,并保证各专业应该具有的基本技能的训练。

3.选题应与社会、生产、教学、科研等实际工作相结合。其中,理工科毕业论文的选题应在有实际应用前景、有创新构思的课题中选取;文科及经管类的选题需注重分析解决当前经济改革和社会现实生活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

4.课题难度和份量要适当,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工作量饱满,经努力能够完成任务。

5.因材施教,有利于各类学生提高水平,鼓励学生有所创新。

6.论文选题应有一定的难度,做到1人1题。如果同一选题由多名学生合作完成时,应做到分工明确,并附加子题目,以保证每个学生都能独立完成相应部分工作。近3年内本专业论文选题重复率≤10%。

第六章毕业论文的选题、开题程序

第十二条 毕业论文的选题、开题程序

1.毕业论文选题须经专业系主任审查,报学院毕业论文工作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向学生公布,通过师生双向选择或经协商分配,确定学生毕业论文初步题目及指导教师,报学校复核。各学院应在第7学期第8周前完成选题初选工作。

2.毕业论文选题审核通过后,确定毕业论文题目。选题和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若确因正当理由需更变更题目,必须由指导教师提出申请,报相关学院(专业系)审批。题目变更经相关学院(专业系)批准后,不得再次更改题目,其相关手续留置学院存档。

3.开题报告工作应于第7学期19周前完成,包括毕业论文选题理由和主要参考文献目录、研究计划等,各学院应根据本单位毕业论文工作的具体计划,安排学生作开题报告,并组织检查学生开题工作完成情况及完成质量。

第七章毕业论文任务书

第十三条 毕业论文任务书是指导教师下达、布置给学生,并要求学生按时完成的有关毕业论文题目、写作要求、计划进度等方面的书面文件,指导教师应分别给每名学生下达专门任务书。

第十四条 任务书的内容包括:毕业论文题目、选题意义、主要任务、基本要求和进程安排等。

第十五条 由多个学生共同完成的选题在申报题目的名称上要附加子题目以示区别,并且在毕业论文任务书中加以体现,明确毕业论文学生须各自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

第十六条 任务书由指导教师填写,交专业系审核,经所在学院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七条 毕业论文完成后,任务书要与毕业论文一并送交所在学院存档。

第十八条毕业论文任务书应于选题完成3周内下达给学生。

第八章毕业论文开题

第十九条 学生根据任务书的要求,按“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表”要求,完成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经指导老师审查合格后方可继续进行毕业论文工作。

第二十条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选题理由、主要参考文献目录和研究计划。研究计划一般应包括研究目标、内容、重点、难点和写作计划或进度安排等。开题报告字数一般不少于2000字,艺术类专业一般不少于1000字。

第二十一条 开题报告的时间进程要求:学生应于第7学期17周前完成开题报告,并送交指导老师审查完毕。开题报告审查不合格者,学生必须在1周内重新完成。

第九章毕业论文中期检查

第二十二条 毕业论文中期检查由各相关学院毕业论文工作委员会组织完成。学生根据学院相关要求接受中期检查并填写《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毕业论文(设计)中期进展情况检查表》报指导教师审核,通过中期检查方可进入后期工作。中期检查不合格者,责成其限期复查。复查仍不合格者,可直接取消其答辩资格。

第二十三条 毕业论文工作中期检查可纳入学校期中教学工作检查内容之一,也可作为单项工作检查。

第十章毕业论文撰写

第二十四条 各专业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的毕业论文比例应达到50%以上。人文社科类专业毕业论文中原则上应有社会调查报告、案例分析、翻译实践与评析等内容;理工科专业毕业论文原则上应有项目设计、工程设计、编程、技术开发等内容;艺术专业毕业论文中应含艺术创作和作品成果等。

第二十五条 毕业论文包括:封面、原创性声明、目录、中文题目、中文摘要与关键词、英文题目、英文摘要与关键词、正文、注释(可选)、参考文献、致谢(可选)、附录(可选)等部分。

第二十六条 毕业论文应符合学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规范化要求。

第二十七条 毕业论文与设计正文字数要求,原则上论文类不少于8000字,设计类不少于5000字。中文摘要字数一般为300-500字。参考文献一般应不少于20篇,其中近5年参考文献不少于50%,鼓励采纳英文参考文献。

第二十八条 毕业论文内容要求

1.论文类:人文社科类毕业论文可以是理论研究、应用研究或案例研究。论文要有一定的新意,不能是一些文献资料的简单、机械的堆砌,要有足够的依据,数据资料及相应的分析;论点与论据要协调一致,论据要充分支持论点;理论、观点、概念表达要准确、清楚;理工类毕业论文必须独立制定详细的研究、开发或实验方案,并独立完成系统研究、开发或实验工作。

2.设计类:软件设计类毕业设计中如涉及到程序编制时,必须完成调试工作,要有完整的测试结果和给出各种参数指标,系统演示功能符合要求;硬件类毕业设计应有硬件原理图,制作出硬件实物,并能达到预期效果。工科类毕业设计,学生必须独立完成一定数量的设计图纸,设计图纸一般不少于5张。艺术作品设计类毕业设计,学生必须独立完成一定数量的设计图,其中不少于 5 张设计图或设计五稿。

3.各相关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在遵照以上指导性要求的基础上,还可补充制定各专业要求,并报教务部备案。

第十一章毕业论文查重

第二十九条 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以及《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所有学位论文必须通过查重,达到学校要求者方可参加答辩。

第十二章毕业论文的评阅

第三十条 指导教师评阅。学生毕业论文撰写完成后,首先送交指导教师评阅。指导教师评阅后,填写《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阅表》,对学生的毕业论文选题、文献综述、写作能力、科研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并指出是否达到答辩要求及建议评定等级及成绩。

第三十一条 评阅教师评阅。毕业论文经指导教师评阅合格后,由相关学院毕业论文工作委员会指定评阅教师对毕业论文进行评阅,填写《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教师评阅表》。评阅教师不能由学生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担任。

第十三章毕业论文的答辩及成绩评定

第三十二条 毕业论文经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评阅合格且查重合格后,方可参加答辩。具体答辩程序按《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程序与实施办法》执行(见附件5)。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的学生不能获得答辩资格

1.毕业当年申请延长学习时间者;

2.论文评阅不合格者;

3.论文或成果经证实有侵犯他人著作权者;

4.论文查重相似比未达到学校要求者;

5.有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者。

第三十四条 各学院组织学生毕业论文答辩前应先将各专业答辩小组名单、参加答辩的学生名单、答辩的具体安排等相关材料,报教务部备案。

第三十五条 成绩评定

毕业论文总评成绩评定时,包含指导教师评分、评阅教师评分和答辩评分三个部分,各部分所占比例为3:3:4。单项成绩和总评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计分(四舍五入后取整数)。

第三十六条 对于答辩小组提出的优秀毕业论文以及评阅、答辩中有争议的毕业论文,应由学院毕业论文工作委员会复议,最终确定成绩。

第十四章毕业论文装订规范

第三十七条 基本要求

毕业论文工作结束后,各学院按照“毕业论文(设计)装订规范”对资料进行归档。

1.毕业论文资料分两册装订,一册为毕业论文最终稿,另一册为毕业论文附件。

2.各学院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论文的各项工作,按照规范将毕业论文各种资料装订归档。

3.各学院要将毕业论文及附件移交学校档案馆长期妥善保管。

4.按要求认真填写有关内容,页面要整洁。如为手写,则一律用黑或蓝黑墨水,字体要工整;如为打印,签名处则必须为手写。

5.毕业论文及附件均采用A4纸单面打印、左侧装订。

第三十八条 毕业论文的装订次序

毕业论文按以下顺序装订

1.封面

2.原创性声明;

3.目录;

4.中文题目、中文摘要及关键词、英文题目、英文摘要及关键词;

5.正文;

6.注释(可选);

7.参考文献;

8.致谢(单独成页,可选);

9.附录(可选);

10.封底。

第三十九条 毕业论文附件装订顺序

毕业论文附件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1.封面;

2.任务书;

3.开题报告;

4.指导记录表;

5.指导教师评阅表;

6.评阅教师评阅表;

7.答辩情况记载表;

8.成绩评定表;

9.相似性检测报告;

10.毕业论文附件材料(可选)。

第四十条 其它资料的归档

毕业论文绘制的工程图纸(按国家标准折叠装订)、光盘等资料装入档案袋内,毕业论文制作的实物交指导教师查收后归档。

第四十一条 各学院可在学校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细则报教务部备案。

第十五章其他

第四十二条 学校每年组织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评选和毕业论文工作评估工作。校级优秀毕业论文由各学院按规定的比例上报到学校,学校将统一组织编印《学校本科优秀毕业论文集》。

第四十三条 毕业论文工作结束后,所有学生的毕业论文,各相关学院须按规范要求统一保留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学生综合档案留存一份,学院留存一份)。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毕业论文工作总结,向教务部提交毕业论文工作总结报告。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由教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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