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切实提高学校教师执教能力,大力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创新,根据《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优质课堂评选及奖励办法》(见附件)要求,拟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优质课堂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主讲本、专科培养计划内规定的通识教育必修课程或专业课程(含独立设置的实验课和课程设计)两轮及以上的教师。
2.参加校优质课堂评选教师应具备助教及以上技术职称。
3.同一名教师一学年内教授两门及以上课程,且有多个教学班课堂,原则上只能申报一门课程的一个课堂参评。
4.参评优质课堂学期上一学年未发生教学事故。
5.参评教师所授参评课程上一轮课程评价不低于90分。
6.参评教师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统筹安排。
二、申报范围
各教学单位申报优质课堂比例不超过本学期规定参评课堂总数的20%,评选范围不包括线上课程(含纯线上课程与“8学时线下辅导型”线上课程)、所有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
三、申报时间
2024年4月7日至11日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要求
1.优质课堂评选工作是多年来首次开展的一项工作,请各教学单位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优质课堂评选及奖励办法》的要求成立优质课堂评选小组,负责组织相关申报、评选及推荐工作。
2.申报者根据要求,如实填写《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优质课堂申请与评定表》,报所属教学单位审核,同时还应提交申报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讲稿、课件)等主要教学文件至所属教学单位备查。
3.各教学单位审核后,填写《学院(部)申报优质课堂汇总表》,连同申报者填写的《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优质课堂申请与评定表》电子档、纸质件提交至教务部教学运行科。
联系人:彭璐 联系方式:027-88147245
办公室:综合楼11楼1126室
教务部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