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本科课程修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规范外语水平达到一定程度的非英语专业普通本科生自愿申请免听大学外语相应课程,以及英语专业普通本科生自愿申请免听第二外语课程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免听课程范围
(一)大学外语相应课程包括大学英语、大学日语。
(二)英语专业普通本科生第二外语课程包括日语、俄语、韩语。
二、申请对象
本规定适用于在校普通本科学生。
三、免听条件
免听是指学生经申请,可以不参与课程的课堂教学活动,但需要按照任课教师的要求完成作业及参加课程考核。
(一)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一项,非英语专业普通本科生可自愿申请免听大学外语相应课程:
1.外语能力(等级)考试类
(1)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或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达到400分(含)以上。
(2)大学日语四级考试(CJT4)成绩达到60分(含)以上;或大学日语六级考试(CJT6)成绩达到55分(含)以上;或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N3及以上;或实用日本语鉴定考试(J.TEST)成绩达到500分(含)以上。
(3)大学俄语四级考试(CRT4)成绩达到60分(含)以上;或大学俄语六级考试(CRT6)成绩达到55分(含)以上。
(4)雅思考试成绩达到5.0分(含)以上。
(5)托福考试成绩达到65分(含)以上。
2.外语竞赛奖项类
(1)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省级二等奖(含)及以上。
(2)湖北省翻译大赛决赛省级二等奖(含)及以上。
(3)“外教社·词达人杯”全国大学生英语词汇能力大赛省级二等奖(含)及以上。
(4)“外研社·国才杯”全国大学生外语能力大赛演讲赛项/写作赛项/阅读赛项/翻译赛项(口译、笔译)省级三等奖(含)及以上。
3.其他条件类
未列入以上类别的其他条件,可由开课单位进行认定,教务部备案后实行免听。
(二)外语能力(等级)考试成绩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一项,英语专业普通本科生可申请免听第二外国语课程:
1.韩语
(1)韩语等级考试TOPIKⅠ成绩达到140分(2级)及以上;TOPIKⅡ成绩达到120分(3级)及以上。
(2)朝鲜语专业四级考试(TKM4)成绩达到60分(合格)及以上;专业八级考试(TKM8)成绩达到60分(合格)及以上。
(3)BKT商务韩语初级考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中级考试成绩达到120分及以上。
(4)朝/韩语CATTI笔译或口译考试成绩达到三级及以上;CATTI国际版(中韩)考试成绩达到E级及以上。
(5)韩国ITT国际翻译资格证考试(Interpretation & Translation Test)专业型笔译(中韩、韩中)成绩达到80分(2级)及以上;商务型笔译(互译)成绩达到70分(2级)及以上。
2.法语
(1)DELF-DALF法语考试成绩达到A2(含)及以上。
(2)法语公共四级考试成绩达到85分及以上。
(3)法语水平测试(TCF/TEF)成绩达到A2(含)及以上。
(4)全国法语专业四级考试(TFM-4)、八级考试(TFM-8)成绩达到合格(含)及以上水平。
(5)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法语专业大专、本科毕业证书(已取得国家承认本专业以外的外语专业大专、本科毕业证书,以申请免修的第二外国语为准)。
(6)在相应的外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相关学科的学位。
3.日语
按大学日语免听条件执行。
四、申请流程
(一)学生应确认本人具备申请免听资格,并在当学期开学两周内向经济与商务外语学院提出课程免听申请,填写《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课程免听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免听。
(二)开课单位对学生申请免听课程的资格审核通过后,将免听学生名单提交学生所在学院和任课教师备案。
(三)未办理免听手续而又不随班听课者,按旷课处理。
五、成绩核定
(一)学生需在结课前向任课教师提交免听课程《自学报告》,取得平时成绩。
(二)学生需正常参加该课程的期末考试,期末考试的卷面成绩即计为该门课程的期末成绩。
(三)最终考核成绩由平时成绩(40%)与期末成绩(60%)构成,最终考核成绩低于60分,需按学校有关规定参加补考和重修。
六、免听要求
(一)课程免听采取自愿原则,学生每学期仅限申请免听一门课程,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申请,过期不予办理。
(二)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经申请已获得免听课程资格的学生,原则上该学期内不再参加本课程听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