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教务部审核、专家评审以及学校公示等程序,共确立立项12门课程作为校级一流本科课程支持建设(见附件)。
课程负责人应在建设周期内完成建设任务,原则上不予延期。如不能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或无故拖延实施,学校将停止其使用后期经费,并视其整改情况补拨或追回建设经费。课程负责人所在单位应重视课程管理,为课程建设提供必要的支持,同时指导和监督课程建设的落实,并为课程建设情况进行客观的评价。
教务部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