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了保障各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强化课程作业环节的实效作用,对标审核评估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以下简称“监评中心”)协同教务部对本学期课程作业教学环节开展专项质量监测(以下简称“专项质量监测”)工作。
一、课程作业监测的意义
2019年10月,教育部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指出,要严格教育教学管理,鼓励和引导学生刻苦学习,让大学生忙起来,本次专项质量监测工作就是落实教育部《意见》的具体举措。
本次专项质量监测工作,旨在深入了解本学期课程作业的布置、批改情况和学生为完成作业课后查阅资料、研究讨论以及自习时间等现状,为提高学生学习效率,促进教风学风的转变,强化教学质量内涵建设,提供参考依据。
二、监测的依据
本次专项质量监测是以《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本科教学工作规范》和《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课堂教学实施细则(试行)》为主要依据。
三、监测对象、内容及方式
1.监测对象为学校本学期开设的本科生课程。一是对教师授课所布置作业的监测,包含制订课程作业计划,落实作业的布置、批改和反馈,通过课程作业了解学生对知识点的掌握及学习量情况等;二是对学生完成作业的方式、花费的时间、查阅资料情况、复习课程知识时间、开展讨论等活动的问卷调查。
2.监测方式分自测、专项质量监测、问卷调查。自测:各学院(部),按照要求开展本学院授课教师课程作业自测;专项质量监测:由各学院(部)报送参加监测课程20门左右,其中,公共课部2门,每个学院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2-3门(兼顾不同年级),由监评中心协同教务部进行专项监测;问卷调查:对全校本学期开设课程开展学生作业问卷调查,及对20门参加专项质量监测课程开展学生作业专项问卷调查。
四、时间安排
1.5月23日-6月10日(教学第13-15周),各学院(部)组织开展本学院课程作业自测,配合学校开展第一次学生作业问卷调查;6月2日前,各学院(部)提交课程作业自测表和本学院课程作业自测情况汇总、分析、总结;6月10日前,完成第一次学生作业问卷调查及分析报告。
2.5月31日前,各学院(部)报送拟参加专项质量监测的20门课程。
3.6月13日-24日(教学第16-17周),对参加专项质量监测的20门课程,开展学生作业专项问卷调查,并完成分析报告。
4.6月13日- 24日(教学第16-17周),参加专项质量监测的任课教师提交作业本、教学日历、教案PPT、课程作业记录等支撑材料。
5.9月13日-23日,组建专项质量监测工作组并对20门课程作业开展专项质量监测。
6.9月26日-30日,对本次课程作业的自测和专项质量监测的结果进行总结和分析,并组织向各学院(部)反馈,向学校提交专题报告。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质量监测工作,教学副院长(副主任)为主要责任人,负责安排、指导本学院的课程作业专项质量监测工作,参加课程作业专项质量监测的任课教师(或课程负责人)负责完成相应工作。
2.各学院(部)要配合组织好本学院学生问卷调查及专项问卷调查。
3. 联系人:顾晓莉 高丽丽 魏艳芬
联系电话:88147247 88147245
办公地址:综合楼1121办公室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教务部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