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与管理办法》,定于11月27日至12月22日开展本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由于学校今年新引进了《评教评学系统》,为了更好的开展评教评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评学系统的登录和使用
(一)WEB登录终端(PC、手机等)浏览器
1.学校官网(/)
2.信息门户(登录),如无法登录,请联系信息中心(88147186)。
3.业务系统-教学评价
(二)移动端登录
1.关注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企业微信号,具体操作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仅操作一次),可咨询信息中心(88147186)。
2.微信-通讯录-我的企业-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教学评价。
(三)平台的使用
1.学习帮助。
教师、学生通过WEB登录后,点开左下角“帮助中心”,可观看帮助视频和下载操作手册。
2.教师、学生均可完成评价任务。
二、学生评教
(一)正式启用《评教评学系统》进行评教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正式使用《评教评学系统》。不再使用教务系统评教。
(二)宣传动员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学生网上评教,加强宣传引导。参与评教是每个学生应尽的义务。请学生应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客观、公正、真实地对每位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给予评价,以保证评教结果的公正性。(学生信息对任课教师保密)
(三)评教步骤
学生登录教学评价系统完成所有评价问卷即可。
(四)评教注意事项
学生应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评教。
三、评价情况通报
1.学生网上评教结束后,将公布学院的评教参评率,对学院评教组织工作,特别是学生评教情况进行通报。
2.学生网上评教结束后,教务部将对评教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将每位任课教师的网上评教结果予以公布。学院(部)应以评教结果为导向,指导和要求教师进一步改进课堂教学,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提高教学水平。
3.教师本学期课堂教学评价分数由学生评教、院(部)评价、督导评价等按比例综合计算。
四、其他
1.本学期领导、督导、同行的评教仍然使用听课本记录的信息。因下学期要全部转入《评教评学系统》进行评教评学,故本学期领导、督导、教师应积极试用《评教评学系统》。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的领导、督导、同行评价和院(部)评价工作另行通知。
2.学生评教工作联系人:杨昌福,联系电话:88147113。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教务部
202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