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委员会会议纪要(2010第4期)
发布者:gls 发布时间:2010-10-10 浏览次数:398
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
科研简报
科研部 第4期(总第19期) 2010年10月10日
学术委员会会议纪要
9月29日下午,院学术委员会会议在综合楼12楼会议室召开, 19位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与会(缺席2人),他们是(下列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列):干信、王兴庆、王秀英、孙松发、孙续元、吴天明、张春华、张钜斌、杨进美、邹继康、范汉忠、林晋、赵清顺、陶梅生、童光荣、程虹、颜海、蔡龙征、霍泰山。此次会议有四项议题:1、讨论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学术委员会工作细则;2、推荐2011年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名单;3、审议环生系、文法系重点建设专业方案及相关经费配套事宜;4、讨论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条例。会议由学术委员会主任陶梅生教授主持。
陶教授首先传达了学院两会(董事会、院务会)的精神,他说:经董事会决定,院务会商议,决定加强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凡属学院学术活动均由学术委员会领导。他指出:学院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为指导,利用民办高校的灵活机制在民办高校中率先建立学校学术组织,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教授在教学、学术研究、学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适应市场的发展,真正做到 “董事会领导,院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办院原则,积极开展大学新型管理制度的探索。学术委员会下设教学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学位授予委员会、科研审议委员会、学科建设委员会等,这字儿组织都是进行学术评议的非编制性组织,有其自身的工作职能,主要是对学院的学术资源进行合理的配置以及对学院学术发展的科学决策,使学院有一个尊重尊重学者、尊重学术、民主管理的学术环境,推进学院科学的、持续的发展。
孙院长从体制改革的角度强调了建立健全学校学术组织的四个主要方面。首先是要维护教师权益,建立健全学术组织为教师提供组织保障,让教师成为学校真正的主人。他说:当前一些独立院校教师对学校的归宿感差,一方面是由于对独立学院没有全面的认知度;另一方面就是一些独立院校受自身办学条件的约束政策执行不到位。其次,在董事会领导的院长负责制下,党委会也应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重要作用,因为党员能否发挥作用,关键看党组织,因此要建立健全党组织使其充当表率作用非常重要。再次,要加大学术委员会的执行力,在充分吸纳本校专家学者成为委员的同时,可以聘用院外委员。最后,他指出学术委员会应注意处理好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关系,界定好与学院董事会、院务会之间的关系,为学院内涵式的均衡发展共同努力。
到会委员就会议议题,议定事项如下:
1、原则同意《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学术委员会工作细则》(讨论稿),责成院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在此基础上完善细则。
2、 2011年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全院共申报9个,专家达成共识全部推荐上报,并鼓励教师积极进行参与项目申报。
3、 经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环生系、文法系重点建设专业方案。
4、同意《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条例》(讨论稿),指出应明确奖励额度,并适当加大奖励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