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软科学研究项目验收要求的说明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3-24 浏览次数:254
为方便各有关单位了解湖北省软科学研究类项目验收的最新要求,我们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的通知》和工作实际,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验收方式
验收方式分为会议验收和结题验收两种。重点项目,要求会议验收;面上项目,采取结题验收,也可申请会议验收。
二、验收程序和材料要求
(一)会议验收
一般程序为:
1、项目负责人完成研究任务,对照任务书和验收要求准备验收材料。
2、验收材料送主管部门(科技局或高校科技处)审查。
3、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提交纸质验收材料一份至科技厅政法处,同时在省科技厅综合管理平台上进行网上验收申请。另准备不少于七份材料供验收会议现场使用。
4、达到验收要收,科技厅组织召开项目验收会。
5、通过验收,发放验收证书。
报送的验收材料包括:
1、《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会议验收申请表》。
2、《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会议验收执行情况报告(支撑技术软科学类项目)》,以及其中的附件材料:省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研究报告、研究报告摘要、已发表的论文(著)相关页面复印件、政府部门借鉴或使用的证明材料等、其它能够支撑项目执行情况报告的有关材料。
3、《湖北省科技计划验收证书申请表》。
(二)结题验收
一般程序为:
1、项目负责人完成研究任务,对照任务书和验收要求准备验收材料。
2、验收材料送主管部门(科技局或高校科技处)审查。
3、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提交纸质验收材料一份至科技厅政法处,同时在省科技厅综合管理平台上进行网上验收申请。
4、符合验收条件,发放验收证书。
验收材料包括:
1、《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一份。
2、《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报告(支撑计划软科学研究类项目)》,以及其中的附件材料:省科技计划任务书、研究报告、研究报告摘要、已发表的论文(著)相关页面复印件、其它与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验收专家意见表(3—5名专家)。
3、《湖北省科技计划验收证书申请表》。
三、其他要求
承担单位应按期开展项目验收,如不能按期开展验收,应提交延期验收申请,详细说明延期理由,主管部门应核查情况并提出意见。项目延期验收只可申请一次,延期验收不得超过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