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胡瑾)2023年11月16日,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教师在综合楼1102会议室开展科研学术诚信教育活动,该活动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艾萍副教授主持。
艾萍副院长强调七条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相关诚信要求,即不能剽窃、抄袭他人学术成果;不能篡改他人研究成果;不能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者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而不端行当使用他人署名,或者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在成果中未注明他人工作;在申报课题、成果、奖励和职务评审评定等过程中提供虚假学术信息;有偿发表论文、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为他人代写论文的;以及其他严重违反公认的学术准则、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
会上,全院教师对学术失信案例进行分享和讨论。
艾萍副院长强调开展科学研究一定要保留所有论文、著作和专利的创作过程材料,以备出现问题可提供检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