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在万众瞩目与热切期盼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胜利闭幕。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以什么方略治国、靠何种方式执政,对任何执政党来说,都是一个需要不断探索实践、作出正面回答的重大课题。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出了全面部署。
依法治国!这是我们党对靠什么来治国理政的庄严选择,更是对人民的郑重承诺。
依法治国,党中央因势而谋的战略决断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对历史和现实经验的总结与凝练。”在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于志刚看来,应在历史与现实的双重视野中,感受我们党开创法治中国新天地的铿锵步伐。
在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历程中,法治一直是中国共产党的坚定信念和执着追求。
1979年,《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出台;1986年,《民法通则》通过;2007年,《物权法》实施……一件件法律从无到有,把改革开放的丰硕成果镌刻在光辉的法典之上。2003年,《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废止;2013年,劳动教养制度废止……一个个标志性事件见证着中国法治建设的进程。
有评论指出:“改革开放35年来,我们党开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既遵循法治普遍规律,又符合国情实际,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但是,改革开放30多年,中国经济进入“转型期”,面临短期化、功利化倾向的挑战;改革进入“深水区”,面临攻坚克难、啃硬骨头的挑战;社会进入矛盾“多发期”,面临利益诉求多元化、应对方式简单化的挑战。
在此背景之下,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提出:“改革开放是前无古人的崭新事业,必须坚持正确的方法论。”这个方法论是什么?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他给出了答案——“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有分析指出:“当代中国进入社会转型期,发展步入新阶段,法治成为时代提出的重大课题和人民群众的深切呼唤。在四中全会确立依法治国的主题,体现的正是党中央因势而谋的战略决断。”
国因法而治,法治是国家治理的重要依托
“从世界各国文明的兴衰更替来看,我们基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判断——伟大的民族离不开伟大的法治。”中央党校教授张立伟说。
纵观古今中外,可以说,治国方略多种多样。但历史越来越证明,国因法而治,一个现代化的国家,必定是依法治理的国家;一个先进的政党,必然是依法执政的政党。
法治的力量到底有多强,我国近年来的实践给出了最好的证明——
2013年以来,国务院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