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已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国内疫情形势持续向好。与此同时,武汉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任务依然繁重复杂。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要求,为统筹推进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强化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识
目前无症状感染者和康复患者复阳的出现,以及境外输入压力的增加,使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我们要将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严格落实“五个一律”要求,慎终如始,不麻痹、不厌战、不松劲,做到强调再强调、坚持再坚持、坚守再坚守,持续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广大教职工要进一步增强防疫意识,做好居家环境卫生,非必要不出小区、不出市、不出省,尽量减少出行,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出入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二、疏管结合关爱学生健康
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教育管理,始终将学生的健康放在首位,引导学生增强防护意识。要利用“日报告”机制,通过辅导员、教师提醒学生继续居家安心线上学习,调适心理,确保学业不受影响。同时明确要求所有学生一律不准返校,具体返校时间另行通知。学校没有明确就学生复学做出统一安排前,校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或擅自接受学生返校。
三、规范管理教职工返汉返校工作
(一)滞留在武汉市外的教职工,要按照“确保安全,应返尽返,能返尽返,依规有序”的原则,根据所属社区规定办理返汉手续。返汉途中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在人群聚集场所逗留,严格遵守各地各场所有关防控规定。
(二)因工作需要确需教职工临时返校的,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核”原则,由组织单位严格进行人员返校审核(返校时限控制在两天内),向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批,经批准后,由校办出具工作证明,教职工按照社区管理要求办理返校手续;组织单位提前与保卫部联系,确定人员具体返校时间,避免聚集。教职工返校途中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在人群聚集场所逗留,严格遵守武汉市有关防控规定。
(三)境外返汉人员,按照我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3月23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境外返汉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执行。
四、严格校园封闭管理
(一)保卫部要严格管控标准,继续做好学校出入口值守工作,确保24小时值守不断档,查证、亮码扫码、测温、登记的程序要到位,坚决做到进出学校“身份必问、体温必测、信息必录、口罩必戴”,确保值守工作落细落实。加强对学校防控工作的巡查,及时发现漏洞并积极整改,守好学校的安全门;封控期间,凭单位工作证明和健康绿码进出学校;非工作原因不得进出学校;红、黄码一律不准进出学校。
(二)后勤管理部要继续做好代购代买发放工作,保障弘德楼居民基本生活需求;按时做好学校的卫生保洁,及时清理转运垃圾;定时进行重点区域的消杀等工作;落实“双测两报告”制度,特别是加强对弘德楼住户的跟踪管理。
(三)返回学校弘德楼居住的教职工,需要按照黄家湖社区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方可返校居住(具体可咨询后勤管理部)。在弘德楼居住人员,要服从学校统一管理,坚持“非必要不外出”,确要外出的,须凭所属单位出具的返工(返岗)证明、健康“绿码”和身份证,测温正常者可进出弘德楼和校园。
(四)后勤管理部负责提醒弘博集团及下属公司,加强对复工人员的管理,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做好工作场所消毒,引导复工人员不聚餐、不聚集,遵守学校校园管理规定,确保管而有效。
(五)后勤管理部务必对负责学校工程项目建设的施工单位压实防控责任,要求施工单位切实履行建设项目承建主体防控责任,提前做好疫情防控方案、防控物资以及各项开工准备工作,抓实抓细项目管理、做好人员信息摸排等,全力做好项目施工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和建设发展“两不误”。
五、认真做好返校复工准备工作
(一)各单位要统筹做好职责范围内防控工作及返校复工准备工作,及时将有关要求通知到教职工。教职工要继续通过学校健康系统,根据“日报告、零报告”的工作要求,坚持每天进行健康打卡。各单位对师生健康状况、安全稳定情况等要及时报告,不迟报、不漏报、不瞒报。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切实加强对教职工的关心关爱,及时掌握教职工身体健康、工作状态、生活状态等情况,为教职工提供精神抚慰、心理疏导,积极做好思想引导工作,确保教师队伍稳定。各单位应对确诊治愈者持续给予关心和帮助;对新的发热病人及时协助联系就医诊治,跟踪关心;准确掌握教职工本人或家属是否为“四类人员”、境外返汉人员等情况,给予必要的关心和帮助。
(二)后勤管理部要做好教职工返校复工的校园防控工作预案,做好相应安排,落实防控措施、健康管理、自我防护、环境消杀“四个到位”。后勤管理部在各单位返校复工前,对办公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消毒,并做好定期消毒工作方案;统筹做好防控物资保障和采购配置工作。
(三)没有安排返校复工的教职工,要继续严格遵守社区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做好个人防护,未经学校批准,不得擅自到校。在疫情发展明确可控的情况下,学校会及时安排教职工返校复工并恢复校园正常秩序。
(四)返校复工教职工须做好自身健康监测,严格遵守学校防控纪律,服从工作安排;教职工确因疫情不能正常返校复工工作的,必须及时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教职工出现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包括咳嗽、咽痛以及呼吸困难或腹泻,特别是体温≥37.3℃的,应立即报告,及时采取处置措施。
六、省、市相关规定发生调整变化的,执行省市政策规定,学校将及时做出相应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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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