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是落实《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具体部署,是指导未来五年我省服务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行动纲领,是编制服务业其他规划和地方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重要依据。
一、服务业发展的基础和条件
(一)主要成就和基础。
“十一五”时期,全省服务业规模继续扩大,结构和质量得到改善,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服务业规模不断扩大。“十一五”时期,全省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速131%,2006年、2009年相继突破3000亿元、5000亿元大关,2010年达到605337亿元,服务业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五年来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35%,就业人数占全部就业的1/3左右,创造的地方税收占全部地方税收的60%以上,基本形成二、三产业共同拉动经济又好又快增长的格局。
2、各主要行业均实现了较快发展。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传统服务业稳步发展,2010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0139亿元,比2005年增长13倍。金融、旅游、文化等现代服务业实现了高速增长,金融业增加值比2005年增长34倍;旅游业年总收入146053亿元,年均增长253%;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650亿元,年均增长27%。
3、集聚态势日益显现。全省物流、旅游、文化、金融等服务业重点骨干企业相对聚集,初步形成了126个各具特色的服务业产业园区。武汉市江汉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进。23家首批创建现代服务业发展示范园区获得省政府命名。以武汉、襄阳、宜昌市为依托,武汉(城市圈)物流圈、鄂西物流圈和长江物流带初具雏形;武汉城市圈、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一批重点特色旅游景区相继开工建设;光谷国际创意园、东西湖保税物流园、咸宁温泉休闲度假园、巴土文化产业园等园区不断发展壮大。
4、发展后劲明显增强。“十一五”以来,全省服务业投资力度不断加大,累计投资19万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58%,为服务业进一步发展夯实了基础。同时,服务业开放程度不断提高,投资主体、资本结构更趋多元化,2010年全省服务业中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351432亿元,占全部服务业的596%,极大地增强了服务业发展活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省服务业发展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还难以很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1、总体水平偏低。我省服务业增加值总量落后河南、湖南,位居中部地区第三位。服务业增加值仅占全国的345%,位居12位,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比全国平均水平低51个百分点。武汉市作为中部地区的中心城市、湖北现代服务业核心,服务业增加值仅相当于国家中心城市之一广州市的44%。两个区域性服务业中心襄阳市、宜昌市服务业增加值不到武汉市的1/5。
2、结构升级不快。我省无论是生产性服务业还是生活性服务业都有着旺盛的市场需求,但服务业的供给能力和水平还难以满足这种需求,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消费市场的扩大以及工农业产品附加值的提高。具有高知识含量和高附加值的文化创意、动漫产业、服务外包等新兴服务业尚未形成规模和竞争优势。具有国际国内竞争力的服务业大企业大集团不多。一些服务业领域深化改革任务依然艰巨,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思想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
3.、区域发展不平衡。2010年武汉市服务业增加值占全省总量的478%,武汉城市圈服务业增加值占全省总量的704%,“一主独大”的格局依然存在。两个区域性服务业中心襄阳市、宜昌市服务业增加值分别占全省总量的82%和78%。其他市州服务业整体实力较弱,具有自身特色和比较优势的服务业发展不够。同时,我省服务业城乡发展不协调,县域经济产业结构中,服务业比重低,主要集中在一些传统的、低水平的交通运输和商业、饮食服务业。
(三)面临的发展环境。
“十二五”时期,我省服务业发展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从国际环境看,当前世界经济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上孕育着新的突破,有利于我省服务业依托自主创新优势,在更广领域、更高层次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从国内环境看,国家大力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和扩大内需,我省既有后发地区生产要素成本较低的优势,又有发达地区的工业基础和交通优势,还有突出的科教人才优势,有利于进一步凸显我省的综合优势,抢抓机遇,推动服务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跨越式发展。
1、服务业需求进入加速扩张阶段。“十二五”时期,随着我省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服务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客观条件将进一步改善。我省人均生产总值将从4000美元增加到6000美元,进一步带动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持续升级,服务业市场需求潜力巨大。
2、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要营造环境推动服务业大发展,我省把加快发展服务业作为一项重大而长期的战略任务,为全省服务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国家先后批准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为全省加快服务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
3、服务业发展空间进一步拓展。“两圈一带”战略的深入推进,将极大促进服务业资源跨区域有效配置、整合,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把武汉城市圈建设成为现代服务业中心,将鄂西圈建成国家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推动长江经济带沿江物流业迈向新台阶,增强服务业集聚辐射能力。
但是,我们也看到,世界经济格局深度调整,国际环境复杂多变,不确定因素增多;国内各省市区更加注重发展处于产业链高端的现代服务业,围绕市场、资源、人才、技术、标准的竞争将更加激烈。“十二五”时期,我省服务业既要“补课”又要“跨越”,应增强忧患意识和进取意识,发挥比较优势,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开创服务业跨越式发展新局面。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新要求,满足人民群众提高生活水平的新期待,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国际化为方向,把推动服务业发展作为产业结构升级的战略重点,把发展服务业与扩大城乡居民消费、扩大就业紧密结合起来,突破性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培育壮大新兴服务业,构建生产性服务业体系完备、生活性服务业丰富繁荣、新兴服务业优势突出的服务业发展新格局,实现我省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
武汉市发挥龙头和核心作用,拓宽领域、增强功能、优化结构,大力发展高端生产性服务业和新型生活性服务业,建设全国重要的现代服务业中心;襄阳、宜昌省域副中心城市突破性发展现代服务业,优化服务业内部结构,以先进制造业带动现代服务业的壮大,以现代服务业促进先进制造业的发展,增强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力;其他城市围绕做大服务业经济总量,大力发展优势服务业产业,促进全省形成特色鲜明、功能各异、错位发展、联动互促的服务业多点支撑格局;县域服务业因地制宜,培植各具特色的服务产业,围绕“一主三化”提升整体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优质服务资源向农村流动,大力发展农技、农机服务业,加强农业信息服务,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与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相结合。加快三次产业融合步伐,突破性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实现服务业内部行业之间、服务业和制造业及农业之间的互动融合发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坚持与扩大消费需求相结合。积极发展需求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的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服务业成为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增长点。
坚持与扩大就业相结合。充分发挥服务业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优势,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服务业,拓宽就业渠道,鼓励农村劳动力有序向服务业转移。
坚持与深化改革开放相结合。坚定不移地推进服务领域对外开放,进一步推进服务领域各项改革,不断增强服务业发展活力。
坚持与增强自主创新相结合。充分发挥湖北科教资源优势,依托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壮大培育新兴服务业,提高服务业发展的综合竞争力。
坚持与区域协调发展相结合。立足主体功能区建设,因地制宜,把推动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作为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要载体,促进全省服务业的全面协调快速发展。
(三)主要目标。
到2015年,建成中部地区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平台,全省服务业总量实现倍增、布局相对集中、结构明显优化、功能大幅提升、科技含量和创新能力明显提高,成为优化全省经济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主要支撑。
经过5年努力,全省服务业增加值超过万亿元,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力争超过43%,服务业从业人数占全社会从业人数的比重达到36%左右,重点推进基础条件好、增长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的金融、物流、信息、旅游、文化、商务等6大现代服务业产业。培育7家以上年营业收入过100亿元的服务企业和企业集团。创建60家现代服务业产业示范园区,争取10个园区增加值过百亿。推进工业企业二三产分离发展,争取1000家企业主辅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三、优化服务业空间布局
今后5年,围绕湖北“两圈一带”战略,重点规划建设一个现代服务业核心区、两个区域性服务业中心区、三个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带,不断拓展服务业发展空间。
(一)一个现代服务业核心区。
以武汉为中心,以武汉城市圈为依托,突破性地发展现代服务业,吸引资金、人才、技术等生产要素向武汉集聚。发挥武汉市的龙头作用,辐射带动黄石、鄂州、咸宁、黄冈、孝感、仙桃、潜江、天门8市以现代物流业和旅游业为主的服务业跨越式发展。重点建设32个服务业集聚区,推动武汉成为立足中部、服务全国的区域性金融中心、商贸物流中心、文化创意基地、信息服务及服务外包基地、地区总部和研发中心的主要汇集地、国际国内旅游重要目的地和集散地,初步建成全国重要的区域性现代服务业核心增长极。
——3个金融集聚区。推进江汉区金融服务业集聚区、中南路——中北路金融集聚带、东湖“资本特区”建设。
——6个物流集聚区。提升武汉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功能,重点建设阳逻水港物流园、天河空港物流园、东西湖保税物流园、东湖高新区物流园、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物流园、汉口北商贸物流枢纽区等。
——9个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推动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快发展软件研发、制作、信息技术服务,数据搜寻、挖掘与分析,游戏、动画制作与仿真服务外包业务,重点建设光谷软件园、光谷创意产业基地、光谷软件城、江汉区信息产业园、东西湖服务外包基地。依托在汉的一批设计院所和龙头企业,加快工业设计、工程总包等工程咨询产业群发展,着力将武汉打造成“工程设计之都”,重点建设国家级东湖工程设计城、沌口工程设计产业园、金银湖工程设计产业园、武昌中南路及汉口三阳路等都市型工程设计产业集群。
——6个核心商贸圈。以中山大道、解放大道为主轴的汉口中心商业区;中南路、钟家村2个市级商业中心;王家湾(四新)、鲁巷、杨春湖3个市级商业副中心。
——5个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弘扬武汉特色文化,力争建成中国“文谷”。重点建设湖北广电传媒基地和以湖北日报传媒集团、长江出版传媒集团为主体的传媒文化产业基地;以江通动画、数字媒体和我省优秀网络游戏企业为主体的光谷动漫文化产业园;以武汉高校群为依托、以北港科技创意产业园等为核心的洪山创意产业集聚区;以原创设计、加工制作等为主的“汉阳造”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以琴台艺术中心为依托的文娱演艺特色区。
——2个商务服务业集聚区。以中心城区为依托、辐射中西部地区的鉴证、经纪、咨询、代理、公证等中介服务集聚区;以武汉国际博览中心为主的会展服务集聚区。
——1个依托武汉综合交通运输枢纽优势的都市旅游服务业集聚区。重点推进“两江四岸”、“大东湖”、“大黄鹤楼”、“大汉阳”、“泛金银湖”等旅游景区建设。
(二)两个区域性服务业中心区。
以襄阳、宜昌两个省域副中心城市为载体,以“襄十随”(襄阳、十堰、随州)城市群和“宜荆荆”(宜昌、荆州、荆门)城市群为支撑,建设承接武汉核心区、辐射带动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的两个区域性服务业中心区。重点支持与优势产业集群配套的生产性服务业园区建设,积极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服务企业或企业集团,壮大骨干龙头企业,扩大全省服务业的规模。
1、推进襄阳市区域性服务业中心区建设。提升襄阳省域副中心城市综合实力,以物流、文化旅游为突破口,重点引导和扶持10个服务业集聚区的建设,增强在鄂西北地区的集聚辐射功能,带动鄂西北区域服务业的发展。
——3个物流集聚区。打造以汽车(整车和汽车零配件)为主的汽车运输物流中心和襄阳综合性物流中心,重点建设襄阳汽车产业物流园、襄阳现代综合物流园、余家湖能源化工物流园。
——2个旅游服务业集聚区。以三国文化旅游为龙头,建设襄阳古隆中文化旅游产业园、襄阳大荆山生态旅游区。
——2个核心商贸圈。人民广场——长虹路——诸葛亮广场核心商圈、襄阳古城商圈。
——1个以通用航空综合保障服务、通用航空研发制造为主的襄阳通用航空基地。
——1个依托汽车产业链的知识流程外包产业集聚区。
——1个依托汽车、文化旅游、农产品等主导产业和大宗商品流通的交易类中介集聚区。
2、推进宜昌市区域性服务业中心区建设。逐步建立起与“世界水电旅游名城”和“省域副中心城市”要求相适应的服务产业体系。以物流、旅游为突破口,重点引导和扶持9个服务业集聚区的建设,增强在鄂西地区中的集聚辐射功能,带动鄂西南区域服务业的发展。
——3个物流集聚区。全面实施三峡物流中心发展规划,着力打造区域性物流枢纽城市,重点建设伍家岗物流园、宜都物流园、三峡库区物流园。
——2个旅游服务业集聚区。加快建设三峡国际旅游最佳目的地城市,重点建设长江三峡观光度假旅游区、清江土家民俗生态文化旅游区。
——2个核心商贸圈。宜昌解放路——铁路坝核心商圈、伍家岗核心商圈。
——1个依托化工、文化旅游、农特产品等主导产业和大宗商品流通的交易类中介集聚区。
——1个依托电力与制造产业链的知识流程外包产业集聚区。
(三)三条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带。
1、武鄂黄冶金建材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带。围绕钢铁、有色金属及深加工、水泥、新型建筑材料、林特产品加工等主导产业,沿长江、铁路和高速公路的交通枢纽建设一批大型现代物流园区。配套建设适应生产各环节的研发、营销、产权交易等中介服务体系,形成以武汉为核心,向鄂州、黄冈、黄石和咸宁等地辐射的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带。
2、武襄十汽车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带。围绕汽车及零部件、纺织化纤﹑机械制造、农产品加工等主导产业,沿汉十铁路、汉十高速,特别是在产业集聚地,重点发展汽车产品及相关技术研究开发,配套建设相关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一批大型专业物流园区,形成以武汉为核心,向孝感、随州、襄阳、十堰等地辐射的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带。
3、武荆宜化工纺织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带。围绕化工、纺织服装及无纺布、电力及设备制造、农副产品加工等主导产业,沿汉宜铁路、汉宜及武荆高速、长江的交通枢纽建设一批综合性和专业性物流园区,形成以武汉为核心,向仙桃、天门、潜江、荆门、荆州、宜昌等地辐射的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带。
四、突破性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积极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农业的互动融合发展。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在更高层次的融合,推进金融、信息、科技、商务服务向制造业融资、研发、管理等领域渗透;推进现代物流业向制造业产品销售、售后服务、信息反馈等领域渗透。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需求,加快构建和完善以生产销售服务、科技服务、信息服务和金融服务等为重点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一)金融服务业。
1、发展方向。整合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加快将武汉打造成中部地区和长江中游的金融中心,积极推动科技金融改革创新,推动金融与“两型”社会建设深度融合,显著增强全省金融业的综合实力、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
2、主要目标。到2015年,全省金融业增加值超过1000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全省存款规模力争达到4万亿元,贷款余额达到28万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全省直接融资总规模力争达到3000亿元,上市公司超过130家,通过资本市场融资累计总额突破1500亿元,证券化率和企业债发行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全省农村乡镇金融机构覆盖率达到100%,建立覆盖全省的农户信用评定体系,信用农户、信用乡镇占全省农户总数和全省乡镇总数的90%以上。
3、建设重点
——推进金融主体建设。大力引进和培育各类金融机构。积极支持湖北银行、汉口银行、武汉农商行、长江证券、天风证券、长江期货、美尔雅期货、合众人寿、长江财险等本土金融机构加快发展。争取金融机构在武汉设立全国性或区域性金融后台运行与服务机构,建设全国性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引导和支持在武汉新设和迁入国际国内金融机构总部、地区总部、分支机构。培育农村金融机构,大力发展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
——推进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积极引进和发展外资银行与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企业财务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积极争取国家批准武汉成为离岸金融业务试点地区,鼓励武汉地区银行在国家政策许可范围内开展离岸金融业务。加强湖北金融机构与外资金融机构的业务合作。积极争取国家批准湖北开展消费金融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试点。
——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培育优质后备上市资源,支持和鼓励企业上市融资,推进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积极发展债券市场。加快发展风险投资、融资担保等新业态发展。鼓励产权交易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发展。支持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科技金融创新。积极推进武汉东湖高新区和襄阳高新区进行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推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成为覆盖多种经济成份、多功能、多层次的综合性产权交易机构。建立武汉股权托管交易、金融资产交易、农畜产品交易、碳排放交易、药品交易和武汉航运交易中心等金融要素市场。大力发展产业、创业、股权等各类投资基金,有序推进武汉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基金运行。积极推动相关期货交易所在湖北设立稻谷、玉米、钢材等期货品种的现货交割仓库。
——加快保险市场发展。大力引进专业性保险公司在全省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引导保险机构稳步推进分支机构建设,逐步优化省内各地区保险机构网点布局。吸引保险资金投资,在我省设立电销中心、呼叫中心、培训中心、灾备中心等全国性服务机构,投资建设服务全国的养老社区。拓宽保险服务领域,积极发展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再保险和保险中介市场。创新保险产品,开发环境污染责任险等各种新型保险业务。推动科技保险与科技创新的有机结合,支持科技产品创新。
——加强金融基础性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抓好支付清算服务、社会信用服务、外汇综合服务、金融信息服务等四大平台建设。
——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相结合的农村金融体系。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积极探索农产品期货服务“三农”的运作模式,积极鼓励涉农企业和农业合作组织利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和期货套利;健全农业保险制度。
4、产业布局
——合理规划“两圈一带”金融产业布局。落实部省合作协议,加快推动武汉城市圈金融一体化建设,推动武汉城市圈信贷市场、票据市场、资金清算、金融信息一体化、产股权市场一体化进程。建立完善“两圈一带”投融资运营体系,推动“两圈一带”优势产业集聚发展。
——推进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推进江汉区金融服务业集聚区、中南路——中北路金融集聚带建设,推进东湖“资本特区”建设,加快建设全国性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和金融外包中心,进一步推动三大功能区的产业集聚、总部集中和功能互补,逐步提高辐射能级,构建与京沪金融中心对接的区域性金融中心。
——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继续开展“农村信用工程”创建活动,全面推进“最佳信用乡镇”建设。
(二)现代物流业。
1、发展方向。围绕把湖北建设成为中部乃至全国重要现代物流基地的战略目标,加快建设武汉(城市圈)物流圈、鄂西物流圈和长江物流带,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提升物流业的社会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基本形成布局合理、技术先进、节能环保、便捷高效、安全有序、竞争力强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
2、主要目标。到2015年,全省物流业增加值力争突破2000亿元,年均增长16%;物流整体运行效率显著提高。争取培育5家以上国家5A级物流企业,建成5个左右国内一流的物流园区。
3、建设重点
——加快培育现代物流市场主体。鼓励生产和商贸企业物流业剥离或外包,扶持和培育一批服务水平高、竞争能力强的大型现代物流企业集团。建立和优化物流供应链,推动物流企业与生产企业、商贸企业联动发展。
——加快物流基地建设和资源整合。依托“九州通衢”新优势,进一步完善综合运输网络布局,加强转运设施建设,实现各物流网之间的无缝对接。在交通枢纽节点城市合理布局一批物流园区,发挥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快服务于物流用户、物流企业、政府相关部门的全省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建设。积极建立与全国联网的公路运输信息系统、航空货运公共信息系统、连通长江流域上下游骨干港口的货运信息系统。推进物流标准化建设。
——加快推进基于物联网的智能物流发展。借助物联网,推进形成物畅其流、快捷准时、经济合理、用户满意的产业物流服务体系,促使物流业走向高技术服务业行列。开发适用于各种物流环境的特种电子标签、物流装备、读写器、中间件、管理系统等产品。探索利用物联网技术对物流环节的全流程管理。
——加快推进口岸物流发展。全力推进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建设。支持宜昌、襄阳、黄石等争取建立保税物流中心。调整扩大武汉新港口岸范围,形成区域港口核心地位;加快黄石、荆州、宜昌水运口岸建设,增强长江水道集疏运能力。完善武汉铁路口岸规划建设,提升口岸枢纽地位。推动恩施机场航空口岸对外开放。
——推动重点领域物流发展。围绕汽车、钢铁、石化等优势产业,推进物流业与制造业的联动发展;围绕优势农产品生产加工,加快发展大宗商品和农村物流,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储备;围绕完善城市功能,促进城市配送物流发展。
4、产业布局
——加快武汉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建设。围绕打造全国重要的物流中心,重点发展阳逻水港物流园、天河空港物流园、东西湖保税物流园、东湖高新区物流园、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物流园等五大综合性物流园区,加快建设阳逻、汉口北、郑店、九州通、常福、后湖——丹水池、西汉正街、白浒山、白沙洲等九大专业化物流中心。
——提升宜昌、襄阳两个省域副中心城市的物流服务功能,力争成为全国区域性物流节点城市。重点建设6个物流集聚区,即宜昌伍家岗物流园、宜都物流园、三峡库区物流园和襄阳汽车产业物流园、襄阳现代综合物流园、余家湖能源化工物流园。
——加快建设黄石、十堰、鄂州、黄冈、荆州、荆门、咸宁、孝感、随州、恩施等地区性物流节点城市。重点发展15个物流集聚区,即黄石港物流园、黄石新港物流园区、十堰江汉——花果——六里坪物流集聚区、鄂州三江港区——鄂城区物流集聚区﹑黄冈沿江物流集聚区(含湖北李时珍国际医药港)、黄冈大别山物流集聚区、荆州市物流产业园、荆门市掇刀区物流产业园、咸宁温泉物流及鄂南沿江物流聚集园、孝感临空经济区物流集聚区、随州汽车钢材等物流集聚区、恩施龙凤新区——利川——巴东物流集聚区、仙桃市江汉物流产业园、天门市竟陵物流产业园、潜江火车站现代物流园区等。
——依托京广、京九、武合、武广、汉宜、焦柳、襄渝等铁路物流枢纽,京珠、沪蓉、沪渝、二广等公路物流枢纽,形成连接东西、贯通南北的陆路物流通道。以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和三峡物流中心建设为重点,依托武汉、宜昌、荆州、咸宁、鄂州、黄石、黄冈等长江干线和襄阳、荆门、天门、潜江、仙桃等汉江干线上的主要港口和重要港口,充分发挥长江水道承东启西的区位优势,形成东、中、西部物流区域有机衔接的水运物流通道。
(三)科技服务业。
1、发展方向。依托湖北科教资源优势,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鼓励发展专业化的科技研发、技术推广、工业设计和节能服务业等,提升重点产业核心竞争力,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2、主要目标。“十二五”时期,推进面向企业和产业的重点实验室建设,新建50家左右重点实验室,力争到2015年达到150家以上。提升武汉工程设计产业总体规模,打造工程设计千亿元产业。
3、建设重点
——培育科技研发主体。借助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区平台,做强一批具有国际或国内一流水平的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研发中心,加快建设和高效运营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生产力促进中心,逐步建成完善的公共科技信息平台和协作网络。鼓励发展专业化的科技研发、工业设计、信息咨询、科技培训、技术推广、节能减排等服务业。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动技术与资本等要素的结合,引导资本市场和社会投资更加重视投向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充分发挥科技对服务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推动服务业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长期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大力发展科技招投标、科技中介、技术产权交易、检验检测等服务机构,依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等技术转移机构,繁荣技术市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组织实施各项“三农”科技工程。加大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力度,加快县乡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继续支持省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快农业生物育种创新和推广应用体系建设。加大以乡镇为主体的基层农技服务建设。
4、产业布局
——推进武汉打造“工程设计之都”,建成国家主要的“绿色工程技术创新中心”。以“绿色”、“低碳”为发展主线,打造五大产业设计品牌,即水环境设计咨询、绿色交通规划咨询、低碳建筑设计咨询、循环经济设计咨询和地下空间咨询,建设国家重要的“绿色工程解决一揽子方案提供基地”。
——推进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构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体系框架,聚集创新资源和创新要素,全面完成国家赋予的作为国家队参与全球科技竞争的重要历史使命,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增强大学科技园和孵化器的创新服务能力,大力发展信息技术服务、生物技术服务、数字内容服务、研发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等高技术服务业。
——推进一批与全省优势、特色农业板块经济对接的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建设。推进四级科技展示平台建设,形成省有展示中心、县市有展示园区、乡镇有展示场、村组有示范户的新科技展示网络。
(四)信息服务业。
1、发展方向。以软件、信息传输和数字内容等领域为重点,加快信息服务业发展。推动信息化集成、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建设,促进信息服务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和互动发展,加快构建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信息服务业体系,建设全国重要的信息服务业集聚区。
2、主要目标。到2015年,力争全省信息服务业总收入达到1500亿元,年均增长20%;培育45个以上软件业务收入过10亿元的知名企业、60个以上软件业务收入过亿元的企业。
3、建设重点
——做大做强软件业。加快发展软件及服务外包,培育壮大核心骨干企业,支持软件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加快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基础软件、应用软件和工业软件,重点发展国产数据库等优势软件产品,大力发展嵌入式软件产品,加大引导力度,支持软件企业提供SaaS(软件即服务)等模式服务应用聚合平台和技术服务平台的推广应用。推动软件技术与传统产业相结合,用软件技术和产品改造传统产业。
——加快发展信息传输和数字内容服务。着力培育3G应用、移动搜索等通信和网络增值服务。建立交互式网络电视、手机电视联盟的深层次合作机制,带动网上游戏、网上购物、网上商务、网上政务等多媒体内容产业的全面发展。积极发展面向市场的云计算服务。
——加快推进湖北国家空间地理信息产业基地建设。发挥武汉在地球空间信息领域技术体系完整、产品开发配套比较齐全、产业覆盖面宽广的优势,围绕数据生产、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增值服务等产业链环节,发展卫星导航、电子地图、空间地理定位等社会化应用产品,促进空间地理信息产业发展。
——着力推进国家信息安全产业基地建设。在灾害备份领域,重点研发推广业务连续管理服务、连续数据保护、数据远程复制、系统灾难恢复等相关软件产品。在信息安全管理领域,重点研发推广商用密码、安全监控、安全信息和事件管理、基于角色的内网安全管理等可信软件技术及产品服务。
4、产业布局
——建设武汉信息服务产业核心区。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为主体,整合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东西湖台商投资区的资源优势,重点推进光谷软件园、光谷软件城、江汉区信息产业园等建设,增强集聚效应。
——推进武汉国家三网融合试点。推进电信、数字电视和计算机的三网融合,积极发展建设新一代移动通信和高速无线移动互联网,逐步实现向下一代网络的转型。
——推进武汉城市圈信息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争取实现圈内城市统一电话区号,共享信用资信的网络信息服务。
——围绕武鄂黄、武襄十、武荆宜等三大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带,以武汉、荆州、襄阳、黄石、宜昌等骨干光纤网重点建设城市为依托,推进资源整合,打造一批信息共享的专业化信息服务平台,推进企业信息化进程。
(五)商务服务业。
1、发展方向。按照依法规范、鼓励发展、加强自律的原则,加快签证、经纪、咨询、代理、公证、会展等商务服务业发展,以培育中介服务机构社会公信力为核心,鼓励商务服务业全面发展、做大做强。建成以武汉为中心、带动全省辐射中西部地区的商务服务网络。
2、主要目标。到2015年,力争商务服务业增加值达到1000亿元,年均增长17%以上;初步形成种类齐全、分布合理、运作规范、与国际接轨的商务服务体系,打造一批中西部领先、知名度高、影响力大的商务服务品牌。
3、建设重点
——大力发展咨询、信用服务、融资担保、会计税务、法律和仲裁类中介。促进科技、认证、投资、决策等咨询机构向“专精特优”方向发展。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的社会信用服务体系。完善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融资担保体系。建立与现代企业管理相适应的会计税务服务体系。提供政策支持以促进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发展,提高执业律师和注册会计师总人数。
——大力发展现代会展业。以武汉为中心,做精做强具有产业和地方特色的常设性会展,培育会展业品牌。
——积极发展广告业。整合媒体广告资源,培育一批大型广告公司,打击虚假广告。
——积极支持市场交易类中介机构的发展。支持和鼓励产权交易中介机构和农产品流通交易中介企业发展,初步建成依托区域产业优势的市场交易中介集聚区。
——加强人才市场建设。大力支持武汉人才市场、江汉平原农村人才市场两个国家级人才市场建设,打造区域性人力资源信息平台,为全省全面推进“两圈一带”战略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广泛的智力支持。
——规范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积极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管理体制改革,培育打造行业协会(商会)品牌,推进政会分开,健全自律机制和信誉体系,培育一批按市场规范运作、在行业中具有广泛代表性、与国际接轨的行业协会。
4、产业布局
——建设以武汉为中心,辐射中西部地区的商务服务中心。着力加快武汉王家墩商务区建设,构建与武汉“中部地区的中心城市”相适应的商务服务业发展格局,围绕中部地区“三个基地、一个枢纽”的定位,进一步拓展咨询、信用、融资担保、会计税务、法律、贸易、会展、知识产权、人力资源等商务服务范围。
——重点推动形成4个商务服务业集聚区。推进武汉建设辐射中西部地区的鉴证、经纪、咨询、代理、公证等中介服务集聚区;推进武汉国际博览中心、国际会展中心、科技会展中心等会展产业集群建设。推进襄阳依托汽车、文化旅游、农产品等主导产业和大宗商品流通的交易类中介集聚区建设。推进宜昌依托水电、化工、旅游、农特产品等主导产业和大宗商品流通的交易类中介集聚区建设。
五、积极发展生活性服务业
围绕扩大消费需求,把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与改善民生结合起来,拓展新型服务领域,重点促进商贸、旅游、文化、体育、房地产、家庭服务的繁荣发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
(一)商贸服务业。
1、发展方向。积极推进城市商贸业发展,大力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工程,形成新型商贸流通业态。加快建设一批特色商贸聚集区和全国性、区域性大市场,建设国内市场枢纽。
2、主要目标。以中心城市为依托,尽快形成功能完备、服务多样、满足人民生活需求的商贸服务体系。到2015年,力争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4万亿元左右,年均增长15%。
3、建设重点
——建立覆盖全省、辐射全国的功能完备的现代化商贸流通体系。应用现代经营方式和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商贸流通业,提高现代化水平。加强商贸流通体系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大力发展网络购物等新型业态。推动大型专业批发市场功能提升,探索中小型消费品市场向专业市场、主题购物中心和品牌展销中心等转型。
——培育大型商贸流通企业,鼓励武商、中百、中商、湖北新合作、富迪等商贸流通龙头企业以资本和品牌为纽带,整合现有资源,实现品牌化、规模化发展。搞活中小商贸流通企业。
——构筑便利通畅的农村商贸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在全省80%的行政村、100%乡镇建立和改造标准化“农家店”,形成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流通网络,逐步实现消费品、农资、药品、图书同网流通。在商品生产地和集散地扶持发展一批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全国性和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
——支持商贸领域民生服务业发展,方便人民群众生活。推进社区商业建设,构筑便利实惠的居民商贸服务体系,提升餐饮业产业化和现代化水平。大力发展新型消费业态,拓展新兴服务消费。
4、产业布局
——以武汉为核心,利用轨道交通、城际铁路打造武汉城市圈一体化、立体化购物商圈,建设成为集购物、餐饮、休闲、娱乐为一体的全国一流购物中心。重点以中山大道、解放大道为主轴,建设形成辐射中部地区的中心商业区;建设完善中南路、钟家村两大市级商业中心以及王家湾(四新)、鲁巷、杨春湖等3个市级商业副中心。
——进一步提升襄阳、宜昌两个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商业服务功能。重点发展宜昌解放路—铁路坝核心商圈、伍家岗核心商圈、襄阳人民广场—长虹路—诸葛亮广场核心商圈、襄阳古城商圈等4个商贸集群。
——完善其他大中城市、县城和全省城乡的商贸流通网络。重点建设十堰商业集群、黄石商业集群、黄冈商业集群、鄂州商业集群、咸宁商业集群、荆州商业集群、荆门商业集群、孝感商业集群、随州商业集群、恩施商业集群、天门商业集群、仙桃商业集群、潜江商业集群等13个商贸集群。
(二)旅游产业。
1、发展方向。放大旅游产业效应,充分发挥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促进和带动作用、在服务业中的引擎和龙头作用,把旅游业建设成为我省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努力实现我省由旅游资源大省向旅游经济强省的跨越。
2、主要目标。到2015年,全省年接待海内外旅游者35亿人次以上,实现旅游总收入3000亿元以上。培育3—5家国内知名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5家以上旅行社进入全国“百强”行列;4A级以上旅游景区达到100家以上,其中5A级旅游景区10家以上。
3、建设重点
——壮大旅游市场主体。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旅游企业面向资本市场融资,力争2—3家上市。推动旅游企业联合经营,促进中小旅游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积极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者和知名品牌,发展中外合资和外商独资旅行社。支持有条件的旅游企业“走出去”,实行跨地区、跨国境连锁经营。
——打造旅游精品名牌。加快旅游核心景区和旅游基地建设,加强旅游线路集成。广泛开展“灵秀湖北”主题宣传活动,塑造推广湖北旅游整体形象。努力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运用新理念、新技术、新材料,挖掘文化内涵,注入科技含量,打造旅游产业智慧聚集地,推进旅游产业发展模式由单一旅游行业向大旅游产业转变。推进旅游业低碳发展。
——加快发展高铁旅游。认真谋划高铁、城际铁路等拉动旅游发展的对接规划,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成渝等区域的旅游客源互动,全方位建立健全高铁旅游体系,促进湖北旅游再次腾飞。完善以武汉为中心的高铁游客集散中心功能,打造依托高铁、覆盖全省的精品旅游线路。
——拓展旅游发展空间。以武汉为龙头,加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和武汉城市旅游圈的对接与合作。进一步加强与重庆的合作,联手打造长江三峡无障碍旅游区。加强与安徽、河南的旅游合作,把大别山打造成全国重要的红色旅游基地。
——创新旅游发展体制和机制。加快推进县级旅游管理体制改革、旅游景区体制改革和旅游产业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建立大旅游发展机制,整合全省各类旅游资源,形成大旅游、大产业、大市场的发展格局。
4、产业布局
——加快建设武汉城市旅游圈,包括武汉都市旅游板块、温泉休闲度假旅游板块、大别山红色生态旅游板块。充分发挥武汉市的龙头带动作用,使之成为中部地区最大的商务会展型、都市休闲型旅游中心城市和长江流域最具成长性的旅游集散地。大力整合武汉城市圈旅游资源,加快形成以温泉、湖泊、湿地、山岳、森林和乡村风貌为载体的生态休闲旅游板块,以历史文化、都市文化、宗教文化、农耕文化、工业文化为载体的文化旅游板块,以革命遗迹遗址为载体的红色旅游板块,使之成为全国重要的区域性旅游目的地和旅游业“两型”社会建设的典型示范区。
——积极构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包括“一江两山”旅游板块、荆楚历史文化旅游板块、清江民俗生态旅游板块。加快形成以“一江两山”为核心的全国一流、国际知名旅游品牌,以荆楚文化、三国文化、炎帝文化为支撑的历史文化旅游板块,以土苗风情和清江山水为依托的生态文化旅游板块,使之成为集生态观光、休闲度假、民俗体验、文化考察、健身娱乐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旅游圈和全国生态旅游发展的典型示范区。
(三)文化产业。
1、发展方向。突出荆楚文化特色,打造好武汉·国家文化产业基地(武汉·中国文谷)、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等一批产业发展载体,增强多元化供给能力,满足多样化社会需求,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全省支柱产业。
2、主要目标。到2015年,力争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1300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6%左右,力争形成2家总资产和销售收入双过百亿元的大型文化企业,3至5家销售收入30亿元以上的骨干文化企业。努力将武汉打造成中部地区的文化中心,使湖北成为中西部文化强省。
3、建设重点
——充分利用全省科教文化优势,加快推动文化与经济、科技、旅游、教育等方面的融合与互动,不断催生新型文化业态,推动文化产业升级,拓展文化产业空间。充分挖掘地方文化资源,推进东湖“楚河汉街”、武汉国际汽车乐园、汉川生态文化园等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具有荆楚地方特色的文化产业。丰富农村文化市场,促进农村文化产业繁荣发展。
——做大做强文化企业。大力推动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湖北省广电总台、长江出版传媒集团、知音传媒集团、湖北演艺集团、武汉出版集团、湖北邮政书报刊发行有限公司等整合重组省内相关资源,鼓励和支持到省外开展兼并、联合和重组。组建省演出娱乐院线。大力推动全省广电网络整合,加快组建全省一网、模数转换、双向互动、统一运营的广播电视网络公司。支持省电影发行放映总公司做大做强;加快电影院线建设。引导、扶持民营文化企业加快发展。
——着力发展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印刷复制、广告、演艺娱乐、文化会展、动漫等重点产业,加快发展数字出版、数字传输等新兴产业,支持发展数字多媒体广播、手机广播电视等,开发移动文化信息服务、数字娱乐产品等增值服务。
4、产业布局
——光谷现代科技文化产业基地。依托光谷动漫文化产业园等,建设网络游戏、动漫制作、手机游戏等产业集群,打造国内教育软件、游戏软件开发和动漫制作、动漫主题公园、动漫会展的重要基地。
——传媒文化产业基地。依托华中国家数字出版基地,以楚天传媒工业园、长江日报集团工业园、新华印刷科技工业园、《知音》印刷工业园、华中印刷包装工业园等为龙头,重点发展新闻、出版、广告、包装、印刷、发行、图书报刊、数字出版、影视制作等文化传媒产业,进一步加速文化传媒产业群的集聚。
——文化创意特色区。依托武汉大学等高校群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省博物馆、省美术馆等资源,形成以滨湖风光、科技荟萃、文博展览、现代传媒为特色的文化创意产业特色功能区。大力推进楚天传媒创意产业园、“汉阳造”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襄阳米芾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武当道茶文化产业园、潜江市曹禺文化产业园、黄冈东坡赤壁文化产业园等特色产业园区建设。
——广播影视特色区。建设九真山、赤壁水泊梁山、蕲春明清影视、黄梅戏曲、襄阳唐城等一批功能齐全的影视基地,着力开发优秀影视剧作品,打造汉派影视音像产业;整合广播资源,建设集影视剧拍摄、制作、旅游观光和影视旅游产品生产为一体的广播影视特色功能区。
——演艺娱乐特色区。依托湖北剧院、琴台艺术中心、黄梅戏大剧院等场馆,打造演艺娱乐特色集聚区,深入开发一批精品文化剧目。建立以精品剧目、乡土特色、大众文化演出为主的连锁经营体系。挖掘优秀民间文艺资源,建设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演艺娱乐基地。
(四)体育产业。
1、发展方向
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体育消费需求,积极发展体育健身休闲、体育竞赛表演、体育培训服务、体育场馆服务、体育中介服务等,促进体育产业与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协调发展。充分发挥体育产业对相关产业的拉动作用和特有的城市营销功能,提升湖北的国际影响力。
2、主要目标
到2015年,构建以体育服务业为核心、结构完善的体育产业体系;实施体育产业品牌工程,培育一批国内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体育骨干企业和企业集团;培育1—2个有影响力的体育赛事;建成2—4个国家级体育产业基地、10个省级体育产业基地;力争体育产业增加值达到200亿元左右,整体发展水平进入国内先进行列。
3、建设重点
——大力发展体育健身休闲业。进一步培育体育健身休闲市场,引导社会资金投资体育健身休闲业,努力满足广大群众多元化的消费需求。加大对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民间体育项目的市场开发与推广力度。
——重点开发体育竞赛表演业。积极申办和承办国际、国内知名的品牌赛事,做好体育赛事资源开发;推动体育赛事与我省文化、旅游资源的有机融合,打造成具有湖北特色、国际影响的品牌赛事。
——加快发展体育场馆服务业。以事业单位改革为契机,推进公共体育场馆管理体制改革;培育市场化的体育场馆运营主体,逐步推进体育场馆运营的专业化;以体育场馆协会为纽带,打造体育场馆联合经营、联动发展的信息咨询平台。
4、产业布局
——建设一个核心发展区。以武汉高新技术体育产业园为依托,建设湖北体育产业核心发展区,推动我省体育产业快速发展与结构升级。
——建设一批体育产业基地。将武汉体育高新技术及休闲产业园、大梁子湖运动休闲度假区、武当武术休闲运动基地、神农架户外运动休闲基地建设成为国家级体育产业基地;将襄阳鱼梁洲航空运动休闲基地、鄂西户外运动特色休闲基地、奥林匹克体育休闲产业园、双峰山户外运动基地等建设成为省级体育产业基地。
——着力打造或承办一批精品体育赛、会活动。积极打造具有湖北特色的精品赛事活动,着力将武当武术节、“一江两山”公路自行车赛、武汉国际渡江节、武汉国际赛马节、宜昌长江三峡国际龙舟节、武汉国际体育动漫节、黄石国际乒乓节等打造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体育赛事活动;积极承办亚洲篮球锦标赛、国际女子网球挑战赛、汤姆斯杯尤伯杯羽毛球赛等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体育赛事。
(五)房地产业。
1、发展方向。以优化结构、改善供给、规范市场为重点,推进住房供需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房价与居民收入基本适应,实现广大群众住有所居,努力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主要目标。到2015年,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105万亿元,年均增长20%;商品房竣工面积达到181亿平方米,年均增长12%;新建住宅小区全面实行物业管理,老旧住宅小区的物业覆盖率超过80%。
3、建设重点
——进一步促进住宅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积极培育并促进存量房市场和租赁市场的规范发展,逐步建立以新建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为主、存量商品住房和租赁住房齐步发展的商品房体系。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逐步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保障性住房体系。推广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建设。
——积极有序发展商业、工业、旅游地产等。加快发展大中型城市商业地产,为现代高端商务和专业服务提供载体;加快推进中小城市房地产市场发展。引进专业性强的地产企业开发工业园区。
——促进房地产中介行业有序发展。规范房地产估价、经纪等中介服务行为,健全中介服务市场规则,加大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创造良好的中介服务环境。
——加快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为居民住房消费和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信息,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引导住房的合理消费。
——加强现代物业管理。推行物业管理全覆盖。进一步提高商业物业市场化程度和服务水平。
4、产业布局
——进一步促进武汉、襄阳、宜昌等大城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城市规划,统筹发展住宅地产、商业地产。
——积极推进中小城市和城镇房地产市场发展,加快培育中小城市和城镇房地产市场主体。
(六)家庭服务业。
1、发展方向。坚持满足生活需求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相结合,大力发展以家庭为服务对象、向家庭提供劳务、满足家庭生活需求的家庭服务业,为家庭提供多样化、高质量服务,扩大服务消费。建立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2、主要目标。到2015年,家庭服务供给与需求基本平衡,惠及城乡居民,实现需有所供、难有所帮、老有所养、幼有所托。城乡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老年人口的3%。
3、建设重点
——统筹各类业态发展。适应人口老龄化和生活节奏加快的趋势,重点发展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和病患陪护服务等业态。加快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养老服务设施的运营。鼓励发展残疾人居家服务。因地制宜发展家庭用品配送等。积极发展家庭护理、家庭教育、清洁卫生、幼儿服务等家政服务。
——培育家庭服务市场。鼓励各种资本投资创办家庭服务企业。大力实施“巾帼家政服务员培训工程”,做大做强一批规模较大的家政服务企业。政府面向困难群众提供的家庭服务类公共产品,争取按照市场机制向社会购买。
——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民建民营等形式,大力发展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着力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建设便捷有效的养老信息平台。继续推进城乡养老机构建设。
——推进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实施家庭服务业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工程。整合各类家庭服务资源,对家庭服务机构的资质、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评价,形成便利、规范的家庭服务体系。
——实施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统筹社区内家庭服务业发展,推进家庭服务站点纳入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大型家庭服务企业运用连锁经营等方式到社区设立各类便民站点。支持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为家庭提供信息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开展互助志愿服务活动。
4、产业布局
——以武汉、襄阳、宜昌等特大城市或大城市为重点,以社区为平台,深入开展创建和谐社区示范活动,加快家庭服务业发展,基本形成便捷化、广覆盖的新型社区服务体系。
——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逐步发展面向农村尤其是中心镇的家庭服务。
——建立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和网络。建立和资助改造一批托老所、日间照料中心、星光老年之家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着力形成连片辐射、连锁经营的模式。
六、培育壮大新兴服务业
拓宽服务业领域,支持市场潜力大、产业基础好、具有科教优势的动漫、通用航空和服务外包等新兴服务业发展,培育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一)动漫产业。
1、发展方向。大力培育动漫产业市场主体,支持动漫企业自主研发具有知识产权的动画、动漫等,支持动漫直接产品的开发、生产、出版、播出、演出和销售,延长动漫产业链,支持动漫衍生产品的生产和经营。
2、主要目标。以武汉为核心,到2015年,打造2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动漫企业,培育3个具有中国风格和国际影响的动漫品牌,实现动漫产业年产值达100亿元,力争跻身全国动漫产业第一方阵。
3、建设重点
——重点支持优秀原创动漫作品创作、制作、播出、出版等,并出台扶持动漫企业、动漫产品、动漫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发展的多项税收减免、信贷扶持等优惠政策。
——鼓励有关高等院校加强动漫专业建设,推进校企结合,大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动漫设计开发、经营管理专门人才及复合型高级人才。同时将动漫人才培养纳入全省文化艺术类人才培养计划并给予适当支持。
——加强动漫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动漫著作权等登记备案制度,鼓励成立动漫行业协会,积极探索政府引导、社会支持、企业参与的行业管理机制。
4、产业布局
——推动武汉构建“中国数字创意之都”。重点推动建设东湖开发区暨中国光谷创意产业基地,发挥动漫产业公共技术和信息服务平台作用,积极打造动漫节会,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书籍、网络、手机、移动电视等各类媒体,构建武汉市原创动漫作品传播服务体系。
(二)通用航空产业。
1、发展方向。依托重点企业示范推动,积极培育发展通用航空产业,使其成为全省经济新的重要经济增长点。
2、完整的产业链条,成为中部地区最大的通用航空培训和综合服务基地,中部地区重要的通用飞行器研发制造基地,总产值力争达到300亿元左右。
3、建设重点
——积极争取低空空域开放试点。积极开展与国家民航总局、空军及中国通用航空协会等部门联系,争取湖北成为低空空域开放试点地区,为全省通用航空发展争取更加宽松的空域使用环境。研究出台扶持通用航空产业发展专项政策。
——加快通用航空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承载和保障能力。先期筹划、引进建设一批具有引领、聚集示范意义的重点项目,支持通用航空相关企业实施联合、并购和重组。
——实施产业重点突破。重点发展综合保障服务、通航飞机及零部件研发设计、航空旅游休闲等产业。
4、产业布局
——统筹规划建设襄阳通用航空产业基地,包括通用航空综合保障服务园和通用航空研发制造园。
——统筹规划建设荆门通用航空产业基地,包括通用航空研发园(中国特种飞行器研发中心、中国浮空器研究中心)、通用航空制造园、通用航空服务园(中南地区通用航空紧急救援中心、农用航空服务基地、航空生态旅游)。
(三)服务外包产业。
1、发展方向。抢抓世界服务外包产业转移的新机遇,坚持开放带动战略,结合全省产业结构调整方向,不断加快全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步伐。
2、主要目标。到2015年,全省服务外包企业数量达到2000家,服务外包产业从业人员达到15万人,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达到7亿美元。努力将湖北省打造成为我国知识流程服务外包重点基地,成为国内乃至国际重要服务外包产业基地之一。
3、建设重点
——积极重视在岸外包的发展。大力发展各种在岸业务流程外包,不断拓展外包业务范围,加快推进制造业企业内部非核心业务的分离外包。重点做好工业企业内部主辅分离,重点推进现代物流、金融后台服务、科技研发、劳务服务、商贸营销等外包业务。
——继续大力发展离岸外包。依托湖北钢铁、汽车、船舶、石化、轻工纺织、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物流等产业基础,高起点切入国际服务外包市场,重点发展知识流程外包(KPO)和业务流程外包(BPO)。依托湖北省科研资源优势,进一步发展信息技术外包(ITO),充分发挥动画制作、地理信息系统等方面的独特优势,打造自主品牌,重点在动漫影视、网络游戏、动漫核心技术研发、工业设计等领域开展外包业务。
4、产业布局
——推进武汉“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大力发展金融外包服务,吸引金融机构在武汉设立信用卡呼叫中心、数据中心、电话银行中心、研发中心、灾备中心和档案管理中心等后台服务中心,打造全国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发展以应用软件、嵌入式软件开发与服务的信息技术外包,以各类呼叫中心、互联网数据中心、信息技术支持、IT资讯专业服务为主的业务流程外包,推进建设国家信息服务外包基地。
——建设湖北省“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将武汉、宜昌、荆州、襄阳等产业基础较好的城市作为“服务外包示范园区”重点发展城市,推动发展4个服务外包集聚区。以光谷高新技术开发区为核心,重点发展股票、金融和保险外包、数据搜寻、整合与分析外包、工业设计、动画制作与仿真服务外包业务;襄阳重点发展汽车产业链相关知识流程外包;荆州重点发展石油勘探与钻采、医药中间体产业链相关知识流程外包;宜昌重点发展电力与制造产业链相关知识流程外包。
七、政策措施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以企业为主体,以需求为导向,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进一步加强政府的引导,加大相关政策扶持力度,加强相关软硬环境建设,促使全省服务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一)深化体制改革,扩大对内对外开放。
深化服务业领域改革,进一步放宽服务业领域市场准入。严格落实全省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有关规定,打破服务业领域市场分割、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消除所有制歧视,进一步清理、修订或废止限制服务业发展的不合理规章制度,对有关准入事项的准入条件、准入领域、审批确认等准入程序及管理监督办法向社会公开。积极配合国家推进电信、铁路、民航、公用事业等垄断行业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实现后勤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分离。把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作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支撑来抓,大力推进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改革,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优化产业结构。
加大服务业招商引资力度,制定相应考核量化指标和考核办法,激发各地服务业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商贸流通、社会事业等领域,实行内外资、内外地企业同等待遇。积极拓展国内国际市场,推进服务业领域多层次的国内及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承接国际国内服务业转移,鼓励引进国内外500强企业来鄂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等;充分利用CEPA合作框架、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推动全省和香港、台湾在服务业领域的合作。大力推进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统筹发展在岸外包和离岸外包,努力把武汉建设成为有较大国际知名度的离岸服务外包交付中心。建立支持服务企业和民间组织“走出去”的服务平台,扩大服务贸易规模。积极推进“大通关”建设,发挥电子口岸功能,提高通关效率。
(二)健全政策支撑体系,优化发展环境。
进一步落实鼓励服务业发展的产业政策、税收优惠政策、价格政策、土地管理政策等。制订并细化全省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明确各行业发展重点及支持方向,指导各部门、各行业调整和完善产业政策。对国家已出台的扶持现代物流业、科技服务业、软件产业、金融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和农村服务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落实力度。完善服务业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公开、透明的定价制度;列入国家鼓励类的服务业用水、用气、用热价格高于工业价格的,实现与工业同价。实行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土地管理政策,对列入全省服务业发展规划的服务业园区(集聚区)、服务业重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国土资源部门优先安排年度用地计划指标;积极支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单位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传统商业街等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兴办信息服务、研发设计、创意产业等现代服务业,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不断加大环境创优工作力度,把湖北建设成为全国经济发展软环境最优的地区之一。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监管制度,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强化依法行政和主动服务意识,规范行政行为,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行政管理部门不得要求企业到指定中介机构办理验资、资产评估报告等证明性文件。建立健全个人资信评估体系和担保、抵押制度,发展分期付款和租赁等灵活多样的服务消费形式,引导城乡居民增加服务消费。
(三)开展服务业试点,推进示范园区创建工作。
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以加快发展服务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为主线,以改革为动力,创新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机制,推进武汉市江汉区开展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开展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创新服务业体制机制,激发服务业发展活力。重点在区域性服务业中心建设上予以突破;在高效的生产服务体系、为先进制造业提供支撑上予以突破;在提升面向民生的服务业上予以突破;在促进城市与农村服务业统筹协调发展上予以突破。
推进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积极开展企业分离试点,促进企业专业化分工,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出台鼓励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的政策措施,推进原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中分离发展现代物流、交通运输、仓储配送、投资服务、技术服务、科技研发、信息咨询、工业设计、检测检验、安装装饰、广告营销、售后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促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有机融合、协同发展,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
继续推进现代服务业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工作。重点围绕发展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的现代服务业发展领域,以服务业重大项目为支撑,激发园区发展活力,增强园区发展后劲,辐射带动全省服务业更好更快发展。
(四)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加快实施品牌战略。
加大服务领域领军企业培育力度。强化“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的理念,落实对服务业企业的优惠扶持政策,协调建立省级服务业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加大引进企业总部和行业龙头企业。鼓励服务业企业并购重组和上市,实现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鼓励和引导服务业企业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服务业龙头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全面发展。
实施服务业品牌发展战略。大力支持服务业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鼓励企业注册和使用自主商标。鼓励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合作,实现服务品牌带动产品品牌推广、产品品牌带动服务品牌提升的良性互动发展。积极推动全省知名品牌进入中央外贸发展基金等国家有关专项资金扶持范围。扶持全省老字号企业申报“中华老字号”。积极推进全省服务业标准化,在积极推动落实全国服务业标准的基础上,针对湖北特色服务产业,制定相应的地方服务标准,提升全省服务业整体质量水平。
(五)积极培育和引进人才,加快创新步伐。
大力引进、培养服务业发展所需要的各类人才,增强服务业发展的智力支撑。完善服务业人才引进机制,严格执行全省对高层次人才的激励政策,多渠道引进国内外高素质、复合型现代服务人才。加大服务业人才开发力度,鼓励和支持省内高等院校增设服务业紧俏专业,与有条件的服务业企业建立实训、实习基地,加快培养一批社会急需的信息服务、金融保险、中介咨询、现代物流等熟悉国际规则的经营管理型人才、具有创新能力的科研型人才、适应市场需求的技能型人才;加强岗位职业培训,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职业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服务业从业人员水平;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为服务业从业人员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服务。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将服务业优秀人才纳入每年的高层次人才出国培训资助计划。
积极推动服务业领域创新。鼓励服务业领域技术创新,依托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支持服务企业产品研发,企业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所得税抵扣优惠,大力培育服务业高新技术企业,抢占知识产权和标准制定的制高点,培育发展动漫、通用航空、软件与服务外包、物联网等战略性新兴服务业。加快服务业业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鼓励发展总部经济、创意经济、网络经济、会展经济、楼宇经济等服务业新业态;鼓励发展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组织形式;围绕制造业和服务业的联动发展,鼓励企业学习借鉴先进经营方式和规则,开展商业模式创新。
(六)加大资金投入,抓好重点项目建设。
加大财政对服务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充分利用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服务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省服务业引导资金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规模。各地要整合服务领域的财政扶持资金,综合运用贷款贴息、经费补助和奖励等多种方式支持服务业发展。同时要根据需要安排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引导资金,有条件的地方扩大资金规模,支持服务业发展。
积极引导各类资金投向服务业。鼓励符合条件的服务企业进入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积极拓宽股票上市、企业债券、项目融资、产权置换等筹资渠道。鼓励服务企业以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为纽带,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进行跨地区、跨行业兼并和重组。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服务企业予以信贷支持,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快开发适应企业需要的金融产品。创新适合服务业发展的创业风险投资,扶持前景好、吸纳就业多以及运用新技术、新业态的中小服务企业发展。
抓好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将服务业重大项目纳入省级重点调度项目范畴,认真落实项目建设环境评价制度,进行项目建设跟踪管理,及时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
(七)加强组织领导,保障规划实施。
强化服务业综合管理,完善统分结合的工作机制,发挥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综合协调职能;进一步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和配合,努力形成合力推进服务业发展的工作格局。将全省服务业发展目标分解到各市州和省级有关部门,完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加强服务业发展情况的监测分析。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意见的要求,组织开展省级有关部门服务业工作考核和各市州服务业发展状况评价考核工作。
省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做好各项工作和政策措施落实的督促检查工作,定期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并将实施情况向省政府报告。同时,及时公布规划执行情况,完善社会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