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湖北举行“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第二场新闻发布会,请省发改委副主任朱世宏,省经信厅副厅长郭涛,省司法厅副厅长张正军,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主任王金林,省商务厅二级巡视员杨本初,省政府国资委总经济师、新闻发言人夏玉泉出席发布会,解读《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时代湖北省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重点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主持人张修富:
记者朋友们:
下午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系列决策部署,我省出台了《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和《新时代湖北省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若干措施》等重要文件。
今天,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第二场新闻发布会,解读《若干措施》重点内容。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
省发改委副主任朱世宏先生;
省经信厅副厅长郭涛先生;
省司法厅副厅长张正军先生;
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主任王金林先生;
省商务厅二级巡视员杨本初先生;
省政府国资委总经济师、新闻发言人夏玉泉先生。
首先,请朱世宏先生介绍《新时代湖北省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若干措施》相关情况。
湖北省发改委副主任朱世宏:
记者朋友们:
下午好!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全省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根据新闻发布会安排,我就《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时代湖北省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出台的背景、起草思路、主要框架等情况向大家作简要解读。
一、《若干措施》出台的背景
2020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围绕建设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提出七个关键领域的改革举措,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我委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专题研究,提出具体落实举措。在学习借鉴深圳等地经验,两次书面征求意见建议和一次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过反复修改完善,形成《若干措施(送审稿)》,先后经过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二、《若干措施》起草思路
一是坚持目标导向,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文件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委书记应勇重要讲话要求,提出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推动改革真正落地。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着力从制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最突出、群众反映最迫切、社会各界最关注的环节入手,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三是坚持循序渐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体系。将在我省改革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制度化、法治化,久久为功,持续巩固拓展优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体系,为我省打造国内大循环重要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链接提供重要制度支撑。
四是坚持务实可行,推进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着力推进对制度建设起决定性作用的核心环节改革,在国有企业、产权保护、宏观经济治理、制度型开放等重要领域推出一批可操作、可落地、看得见、摸得着的改革举措,以关键环节改革创新突破带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
三、《若干措施》主要框架
正文主要包括六个部分,共二十三条。
第一部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围绕国资国企改革、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等方面,培育更多充满活力的市场主体。主要包括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等内容。
第二部分:夯实市场经济基础性制度。围绕全面完善产权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筑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体制基础。主要包括深化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等内容。
第三部分: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围绕完善产业和区域政策、市场监督、公共服务等职能,进一步提高宏观经济治理能力。主要包括建立现代财税制度、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完善区域政策和产业政策体系、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和新型监管机制等内容。
第四部分:坚持和完善民生保障制度。围绕优化收入分配格局、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等,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主要包括健全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体系、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等内容。
第五部分: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围绕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进一步对外开放,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主要包括推动全方位高水平开放、融入“一带一路”倡议、深化自贸区改革等内容。
第六部分:强化法治保障。围绕规范立法执法体系,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体系,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主要包括构建经济领域法规制度体系和强化执法司法对市场经济运行的保障等内容。
就介绍到这里,谢谢!
张修富:
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记者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媒体机构名称。
中新社记者:
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若干措施》中强调,要“支持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民营经济作为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请问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支持我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
湖北省经信厅副厅长郭涛:
谢谢您的提问!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企业是湖北发展的希望和潜力所在。
2020年,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实现22944. 65亿元,占GDP比重升至52.8%;税收收入2560.22亿元(含海关代征),占全省税收收入总额比重升至60.65%;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达到15047家,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数比重升至95.4%;19家民营企业入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位居全国第七、中部第一。民营经济已成为我省繁荣经济、推动创新、发展产业、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柱。
但是,我省民营经济发展不够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块短板。民企兴则经济兴、湖北兴,民企强则经济强、湖北强。下一步,我们将大力推进民营企业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发展环境,加快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力争“十四五”期间民营经济占全省GDP的比重每年提升1个百分点以上。
一是进一步放开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精简民营企业市场准入行政审批事项。全面落实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金融服务、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破除制约市场竞争的各类障碍和隐性壁垒,更大激发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活力。推动能源、交通、电信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加快向民营企业放开。
二是缓解民营企业融资困难。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民营企业融资增信支持体系,健全融资担保、风险补偿、应急转贷等机制;强化考核激励,引导银行机构合理增加信用贷款,对同等条件下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贷款利率和贷款条件一视同仁。鼓励银行提前主动对接民营企业续贷需求,加大对民营、中小微企业扶持力度,进一步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三是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认真履行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职能,狠抓民营经济“27条”、支持中小微企业“15条”、中小企业促进法“湖北实施办法”等政策落实,当好服务企业“店小二”。创新“123”企业家培育方式,大力培养民营及中小企业领军人才。推动各级建立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商会工作制度,帮助解决民营企业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健全清理和防止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开展违规收费整治,持续优化民营经济营商环境。
党员生活记者:
新时代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形势下,省司法厅在经济领域法治保障方面可以做哪些工作?
湖北省司法厅副厅长张正军:
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重新组建后的省司法厅,承担着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职能,在经济领域法治保障方面重点做好三篇文章:
一、建立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突发事件应对、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重点领域,开展立法审修工作,推动出台《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湖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等法规规章。针对优化营商环境制度性障碍,开展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修改废止不利于保护市场主体权利的规定。从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出发,严格进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文件出台。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基础性、整体性、突破性的制度,对提升政府治理效能、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主要是聚焦执法“透明”,落实执法基本信息、动态信息“两个公开”;聚焦执法“程序”,落实文书制作、设备配备、记录存储“三个标准”;聚焦法制“审核”,实现审核主体、审核人员、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程序“五个明确”。推行“三项制度”以来,全省公示行政执法信息918万余条,建设音像记录场所800余个,配备执法音像记录设备10余万部,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50余万件,纠错4200余件。
三、开展全省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行动。组织全省行政执法部门对2018年以来的涉企执法突出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对企业过度执法、粗暴执法问题;对企业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问题;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执法扰企问题;违法制发涉企规范性文件问题。通过整治行动,引导各地各部门规范执法行为,整顿执法作风,改进执法方式,强化执法监督,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最大限度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好护航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
楚天都市报记者:
《新时代湖北省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若干措施》中提出,“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请问目前进展情况如何?
湖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主任王金林: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是深化社保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对于均衡社保负担、抵御市场风险具有重要作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安排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今年元月我省正式启动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目前进展顺利、运行平稳。
一是政策体系初步形成。在省政府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基础上,出台了统收统支业务流程、缺口分担机制、预算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初步形成“1+N”的政策体系。
二是统收统支全面实现。全省企业养老保险各项基金收入按期全额归集至省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核定全省基金支出用款计划,统一安排资金拨付,做到收支两条线、全额缴拨。
三是系统建设稳步推进。省集中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已经建成,3月22日,省本级、鄂州市和神农架林区率先上线运行。其他地区也将分期分批陆续接入省集中系统。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基金管理,加强经办服务,确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健康有序运行,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作出社保贡献。谢谢!
长江商报记者:
近年来,省政府国资委高度重视国有资本的优化配置,推动国有企业聚焦主责主业,有所为有所不为,促进了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请问,下一步省政府国资委在推动国有企业强化主责主业方面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
湖北省政府国资委总经济师、新闻发言人夏玉泉:
近年来,省政府国资委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优化投资管理,完善经营业绩考核制度,推动国有企业围绕主责主业投资发展,促进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升级。下一步,我们将重点采取三项措施强化国有企业的主责主业:
一是开展主业管理。省政府国资委按照每家企业不超过4个主业的原则,认定并公布省出资企业的主业;省出资企业必须聚焦主业投资发展,逐步剥离处置非主营业务及其资产。省政府国资委指导市州国资委及其监管企业开展主业认定工作。
二是规范房地产业、金融业的发展。将以房地产开发为主业的省出资企业限定为3家,其他省出资企业不得新增房地产业务。其他企业尚未开发的存量土地,与3家以房地产开发为主业的省出资企业联合开发。将金融业的发展总体上定位于服务实体经济,以金融业为主业的省出资企业不超过6家,未经批准参股金融业务的省出资企业,有序退出所参股企业的金融业务。
三是强化战略规划引领。科学制定并认真落实《湖北省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十四五”规划》《湖北省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引导全省国有企业紧紧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大力发展新基建、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应急产业、现代农业,突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新技术、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努力抢占新一轮产业竞争的制高点,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中国县域经济报记者:
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任务,请问当前我省开放型经济发展情况及下一步重点举措?
湖北省商务厅二级巡视员杨本初:
谢谢您的提问!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对外开放的有关部署,推进开放型经济平稳发展。2016年至2019年,我省外贸进出口年均增速8.6%,实际使用外资年均增速9.6%,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年均增速11.9%,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20年,我们全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和严峻外部环境挑战,稳住了外贸外资基本盘,外贸进出口逆势增长8.8%,截至目前累计引进世界500强企业321家。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提出的增强贸易功能、口岸功能、开放功能,深入推进湖北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推动外贸创新发展。积极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实施三年倍增计划。推动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创新发展。打造“楚贸展”外贸数字平台,推进“楚贸贷”外经贸企业融资发展,提升口岸功能,强化外贸企业服务保障。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提升我省经济外向度。
二是提升利用外资质效。搭建“长江经济带对话粤港澳大湾区”“世界500强对话湖北”等重大经贸活动平台,针对RCEP、中欧投资协定关联国家及地区,开展专题招商活动,招引头部企业、领军企业,扩大我省利用外资规模。
三是加快“走出去”步伐。支持中外合作产业园建设,推动我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开拓国外市场。
四是深化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实施自贸试验区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深化投资自由化、贸易便利化、金融国际化改革,推动“光芯屏端网”等重点产业集聚发展。
省商务厅将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全力推动《若干措施》落实落地,加快推进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湖北省人民政府网记者:
我们注意到,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是这次三年行动的一个重要方面,那么我们国资委在“十三五”时期已经取得重大成效的基础上,下一步推进国企混改上还有哪些具体措施?
夏玉泉:
混改是手段,目的是转机制增活力。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把握好7个方面。
一是分层分类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企业,积极引入其他社会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原则上不设股比;对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企业,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对公益类企业,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
二是合理设计和调整优化混合所有制企业股权结构。引入高匹配度、高认同感、高协同性的战略投资者是混改的重大原则,由此引导各类战略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对混合所有制改革后保留适当国有股份的企业,加强顶层设计和制度规范,切实维护国有资本权益。
三是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率。支持国有企业集团主营业务、核心资产上市,增加上市公司户数,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率和直接融资比重,积极开展再融资,提高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整体实力和规范化运作水平。
四是稳慎开展混合所有制企业骨干员工持股。按照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的原则,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骨干员工与非国有股东同股同价持有股权,建立健全股权流转和退出机制。
五是推动混合所有制企业深度转换经营机制。支持混合所有制企业全面建立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支持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对国有股权比例低于50%且其他所有制股东能够有效参与公司治理的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实施更加市场化的差异化管控。
六是加强对混合所有制改革全过程的监督。规范“清审评”管理,紧盯各个重点环节,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充分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更加积极有效监督评价改革后各项工作,加强对混合所有制改革后国有参股企业以及新投形成参股企业的股权投资管理,切实防止只投不管。
七是切实加强混改企业党的建设。把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作为推进混改的前提,推动党的建设与企业改革同步谋划,理顺混改企业党组织隶属关系,创新党组织发挥作用的载体,坚决杜绝混改企业党建缺失。
湖北日报记者:
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作出“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的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新时代湖北省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若干措施》将构建“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格局作为重点任务,请问下一步将如何推动实施落地?
朱世宏:
谢谢您的提问。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区域协调发展。为深入贯彻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实施,按照省委书记应勇“统筹抓规划、协同建机制、强基固底板”和省长王晓东“出台实施政策、画好区域发展布局‘工笔画’”等指示要求,省发展改革委正在会同有关方面积极开展工作、加快推动。
一是研究出台实施意见。省委、省政府正在制订《关于推进“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作为全省区域协调发展的行动纲领,对区域发展布局的实施路径和政策措施进行具象化描述,明确武汉城市圈同城化、“襄十随神”城市群一体化、“宜荆荆恩”城市群一体化和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推动农业产业化的目标和重点任务。目前,《实施意见》正在按程序报审,近期将印发实施。
二是建立工作机制。我省成立了推进区域发展布局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若干专项协调机制,统筹领导推进区域发展布局的实施。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省委财经办、省发展改革委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
三是推进重点工作。由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牵头研究出台武汉城市圈、“襄十随神”城市群、“宜荆荆恩”城市群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和年度工作要点。由省直相关部门牵头组织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农业产业化、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的重大项目、重大项目,将重点任务细化、量化、清单化,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形成合力、扎实推进,确保区域发展布局落实落地见效。
谢谢!
张修富:
谢谢各位发布人!再次感谢各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