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文明办,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
根据《湖北省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修订)》有关规定,团省委、省文明办、省青年文明号组委会决定联合开展2013-2014年度湖北省(杰出)青年文明号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与团组织联合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系统(行业);
2.团组织独立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已建团的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的车间、生产线、班组、岗台等;重点建设工程中的青年突击队;机关事业单位的处、室、科。
二、评选标准
1.青年集体人数一般应该在3人以上100人以下。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60%以上,且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负责人;
2.青年集体应为已获得市(州)级青年文明号称号,并在本行业(系统)、本地区的市(州)级青年文明号集体中具有较强示范性、代表性和影响力的单位;
3.全体成员思想政治素质好,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本行业、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
4.全体成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精湛的岗位技能、突出的工作业绩;
5.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富有实效的创建活动,有明确的创建规划、细化的创建标准、醒目的创建标识、有形的创建载体;
6.青年集体中团组织健全,注重发挥青年作用,根椐青年特点生动活泼、扎实有效地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
7.青年集体按照就近就便原则,联系1个社区(村)和1个非公有制企业或社会组织,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开展结对帮扶、志愿服务、文明共建等活动,倡树社会文明新风,促进基层团的工作,服务青年成长发展,工作有形式、有内容、有效果。
省级青年文明号候选单位,须从2013—2014年度湖北省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中择优推报。省级杰出青年文明号候选单位,必须近五年内已获得国家级、省级青年文明号称号且仍然符合省级青年文明号资格条件,必须事迹特别突出、工作业绩一流、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各项工作在本行业、本地区处于领先地位。
三、名额分配
省级青年文明号名额分配,根据各市州、各系统(行业)和企事业单位的规模、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情况确定(具体名额见附件1、附件2)。
1.各市州、各系统(行业)须参照名额分配,推报候选集体,其中,往届省级青年文明号集体所占推报比例须达50%;各市州推报集体中,应有来自非公企业的代表。
2.不属于联合开展创建活动序列的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可根据创建情况酌情推报1-2个候选集体;省青年文明号组委会将根据各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择优评选表彰。
四、推报方式
1.与团组织联合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系统(行业),由各系统(行业)省级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推报工作。
2.省直单位、省属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的推报工作,分别由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团省委学校部组织开展。
3.团组织独立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行业(含已建团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由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组织开展推报工作。
4.团组织关系在团省委的大型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直接向团省委城市青年工作部推报。
全省各市州、各系统(行业)、各单位推报对象要向一线窗口单位和基层青年集体倾斜。
五、评选步骤
1.组织推报(2014年12月25日前)。各市州、各系统(行业)、各单位根据创建标准和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择优推报候选集体。
2.审核评定(2015年1月10日前)。省青年文明号组委会对各市州、各系统(行业)、各单位推报的候选集体进行评审。
3.公示表彰(2015年1月31日前)。省青年文明号组委会办公室对拟表彰的青年集体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团省委、省文明办、省青年文明号组委会联合下发表彰文件。
六、推报要求
各参评青年集体必须在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公示,将本集体的基本情况、创建情况、申报省级(杰出)青年文明号等情况以及省青年文明号组委会办公室监督电话、电子信箱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得少于10天。
各参评青年集体要认真填写《2013-2014年度湖北省(杰出)青年文明号申报表》一式两份(附件3),并附15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表格及事迹材料须同时提交电子版)。
请各市州、各系统(行业)、各单位于2014年12月25日前,将推报材料汇总,并报团省委城市青年工作部。逾期未报视同弃权。
联系人:吴汉桥 陈建
地 址:武汉市武昌水果湖东三路5号
邮 编:430071
电 话:027-87233558(省青年文明号组委会办公室监督电话)
邮 箱:qgb777@163.com
附件:
1.团组织联合开展创建活动的系统(行业)名额分配表
2.团组织独立开展创建活动的行业名额分配表
3.2013-2014年度湖北省(杰出)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共青团湖北省委
湖北省文明办
湖北省青年文明号组委会
2014年11月27日
附件1
团组织联合开展创建活动的系统(行业)名额分配表
附件2
团组织独立开展创建活动的行业名额分配表
附件3
2013-2014年度湖北省(杰出)青年文明号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