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
现将《湖北省高校共青团积极促进大学生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尽快制定本地、本高校共青团积极促进大学生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附件:湖北省高校共青团积极促进大学生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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