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高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
为充分发挥学联组织的作用,加强省学联自身建设和高校学生干部的培养工作,促进学联事业发展,团省委学校部、省学联秘书处拟于近期开展湖北省学生联合会第二十五批驻会执行主席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1.省学联主席团单位的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曾任或现任的正、副主席。具有研究生支教团等基层工作经历者,担任学生干部的任职经历条件可适当放宽。
2.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是非辨别能力,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3.素质全面,文字功底强,具有较强的组织策划和沟通协调能力。
4.热心团学工作,富有激情,甘于奉献,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5.具备牢固的专业基础与合理的知识结构,有较强的学术精神和学习能力,学业成绩优秀,无校纪处罚记录,满足保送研究生条件者优先考虑。
6.能够全时参加省学联日常工作。
二、选拔程序和方法
1.组织推荐:各相关高校根据遴选条件推荐2-3名人选,并认真填写推荐表(见附件),于4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送或寄至省学联秘书处(电子版发送至省学联秘书处邮箱sxlmsc2015@163.com)。
2.资格审查:团省委学校部、省学联秘书处对各校推荐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进入考试环节。
3.笔试面试:4月30日前,团省委学校部、省学联秘书处对推荐人选进行笔试和面试,对经面试产生的候选人进行考察。
4.考察录用:5月15日前,团省委学校部、省学联秘书处组成考察组对拟录用人选进行考察,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拟定湖北省学生联合会第二十五批驻会执行主席考察报告和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到省学联秘书处进行为期1个月(2015年5月至2015年6月)的工作见习试用。团省委学校部、省学联秘书处根据候选人考察试用期间的综合表现,确定4名省学联驻会执行主席人选,经湖北省学生联合会主席团表决和团省委党组研究确定录用人选后,将结果通知相关高校,办理正式录用手续。
三、驻会时间
2015年7月至2016年7月
四、有关要求
湖北省学生联合会驻会执行主席是湖北省学联日常工作的主要承担者,驻会工作是培养坚定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的重要途径。希望各相关高校团委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深入发动,真正把思想素质好、综合能力强、具有较强奉献精神的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上来,确保省学联驻会执行主席遴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联 系 人:徐雄飞 鲁俊生
联系电话:027-87235731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三路5号
附件:湖北省学生联合会驻会执行主席推荐表
团省委学校部
省学联秘书处
201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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