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保障学校春季开学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春季开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高校春季开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将全面梳理排查教学、生活设施设备及饮食、住宿、用水、用电、规范收费等各项开学条件保障落实情况,请各部门(学院)组织开展春季开学准备工作的自查自纠,做好开学相关工作。
2.围绕学校评估、2016年目标任务及“十三五”规划,请各部门(学院)拟定本学期工作计划要点,将本单位的主要工作按月逐项列出,要求任务明确,内容简洁,条理清晰。于下周五(3月4日)前将纸质档交至校办1013室陈舒文处,电话88147343,电子档发送至邮箱42578655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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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