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我校“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秋节放假时间为9月15日(周四)至17日(周六),共3天。9月18日(周日)正常上班。
二、国庆节放假时间为10月1日(周六)至7日(周五),共7天。10月8日、9日(周六、周日)照常上班。
三、根据教务部安排:9月18日(周日)补9月16日(第二周周五)的课程;10月8日、9日(周六、周日)补10月6日、7日(第五周周四、周五)的课程。
四、根据整改提高阶段工作安排,学教职工需按时间进度完成评估整改工作。
五、为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校园的稳定,有关单位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严格学生的请、销假手续,放假期间各部门要落实好安全工作责任制,严禁组织学生进行各类形式的外出旅游活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同时做好防火、防盗等各项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院师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
六、各部门根据需要安排人员值班,并将“国庆节”值班人员安排表于9月12日前报送至学院办公室。
预祝全院师生员工中秋节、国庆节快乐!
物流学院办公室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