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精神,现将学校2018年元旦、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2月30日至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清明节: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
三、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上班。
四、端午节:6月16日至18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中秋节:9月22日至2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六)、9月30日(星期日)上班。
2018年部分节假日调课安排以学校教务部通知为准,寒暑假期间师生休假安排另行通知。
请各单位安排好放假期间的工作,严格坚持值班制度,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物流学院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