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湖北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全校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要坚持突出重点,对学校所有教师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部进行分类定级;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回避问题,不降低标准;坚持简便易行,合理确定工作步骤、程序和要求,便于操作。
二、评价标准
根据中组部关于基层党组织“五个好”的标准和全省基层党组织“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考评项目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我部研究制定了《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参考标准》(附后)。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以此为依据,进一步细化、量化具体评价标准和办法。
三、等次划分
对各基层党组织按照“先进、一般、后进”三个等级分别定级为一、二、三类党支部。
四、方法步骤
一般采取党支部自评、党总支评价、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分类定级。具体步骤如下:
1、党支部自评。由各基层党支部对照评价标准逐项自查,进行自我评价。
2、党员群众测评。由上级党组织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党员群众进行满意度测评,参加测评的对象范围、人数根据基层党组织的类别和各单位实际灵活确定。
3、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评定。由上级党组织组织专班对照评价标准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进行评价。
4、核准定级。上级党组织对自我评、上级评、群众评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采取百分制评分的方式予以核准定级,得分在85分以上的,一般定为一类党支部;70—84分的,一般定为二类党支部;70分以下的,一般定为三类党支部。群众满意率低于90%的,不能定为一类党支部。
5、公示。学校党委授权组织人事部将分类定级情况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同时对每个基层党组织下发整改通知书,指出需要整改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改要求。
6、汇总上报。以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建立所属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台账,并将统计汇总结果组织人事部组织科;组织人事部组织科汇总后,以学校为单位建立台账,将结果报省委高校工委。
五、有关要求
分类定级是抓好党支部巩固提升、整顿转化的基础环节。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高度重视,党总支(直属支部)记要切实履行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在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总体动员部署的基础上,要一环紧扣一环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支部书记要认真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的调查摸底和分类定级,确保党员全员参与、所属党组织全面覆盖,确保3月底前全面完成分类定级工作。
各党支部在客观、公正建立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台账的基础上,要认真梳理和分析本支部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下一步整改提高奠定基础。
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3月31日前将分类定级统计表报组织人事部组织科。
中共武汉长江工商学院组织人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