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了《关于做好国家信用助学贷款毕业学生贷后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学助[2013]9号),对201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学生的催还贷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对全省逾期率较高的高校和县、市、区进行了通报。为进一步降低贷款毕业学生逾期率,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有关贷后管理工作强调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贷后管理工作认识,落实责任
贷后管理工作是生源地信用贷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贷后管理工作的成效关系到贷款工作能否顺利运行、健康发展,直接关系到我校学费情况和正常运转。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贷后管理工作,认真落实贷款学生贷后管理工作责任包干到人;定期联系贷款学生、定期提醒学生还款;协助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提供毕业贷款学生的最新信息。
二、进一步加大贷后管理工作力度,确保实效
1、加强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各学院加强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通过班团会、寝室、QQ群等平台,通过讲演、讲座等方式,对贷款学生开展诚实守信教育和感恩教育。特别是在学生办理贷款手续和在毕业确认手续的时间节点,重点开展贷款责任意识的教育和宣传,让毕业贷款学生充分认识到个人应该承担的贷款责任和义务,以及违约对个人信用造成的严重危害。根据教育部安排,今年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活动以“诚实守信”为主题、以“立德树人”为主线的资助诚信教育活动,具体活动安排将另行通知。
2、加强已毕业和逾期学生的联系催收工作。各学院要将学生中途退学、休学、转学等离开学校的学籍异动及时告知学工部;贷款学生毕业后要定期与贷款学生联系,重点做好贷款毕业学生每年还款日(12月20日)的还款提醒工作。对于已逾期的学生,学院要采取积极措施,通过同学、家属或就业单位等途径联系贷款学生,协助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督促其及时还款。
3、认真做好应届毕业生贷款确认工作。各学院要按照《高校应届毕业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流程》(附件1)制定工作方案,在6月30日前完成2013年毕业生贷款确认工作,并在该日期前将“确认书”、“确认书汇总表”交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贷款毕业学生名单见附件2)。
三、完善贷后管理考核通报机制,加大奖惩力度
学校将对贷后管理工作的进行考核通报,对逾期学生名单中在催还后仍长时间没有履行还款手续的学生所在学院,执行现场办公,联系逾期学生催还贷款,并减少其他资助项目相应名额,制定具体整改措施。
附件:
附件1:高校应届毕业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流程.doc
武汉长江工商学院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