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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10所高校中休学创业者仅10名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5-28浏览次数:58

       本报讯(记者李佳 陈诚 耿尕卓玛 黄琪 通讯员吴田芳 刘姣姣)记者昨日走访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北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武汉东湖学院、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武汉商贸职业学院等武汉地区10所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高校后发现,已休学创业的学生共有10名。
       记者对150名在校生调查显示,56.6%的人表示支持休学创业,但仅有6.7%的人有休学创业意向。其中,持支持态度的主要原因是“可以积累社会经验”,持反对态度的主要原因是“学生应该以学业为重”。

学生态度:支持创业但不会休学

       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电子商务专业大二男生熊志方说:“毕业之后,我们还是要工作。提前创业可以积累一定的社会经验。现在企业看中的不仅仅是文凭,更重要的是能力。”
       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新闻专业大三学生刘特说:“休学创业是‘拣了芝麻丢了西瓜’,太不明智了。”
       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新闻专业大二学生尹肖凡说:“虽然我支持休学创业政策,但若真要休学,我是做不到的。一方面,需要考虑资金、创业项目、人脉等;另一方面,家人不会同意,会认为这是不务正业。”

政策回放:国家省市均允许休学创业

       2012年,武汉市出台“黄金十条”新政策,允许高校师生休岗休学“下海”创业。
       2013年,湖北省出台《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允许在读大学生休学创业,创业实践可按照相关规定计入学分,创业之后可重返原校完成学业。
       2014年,湖北省6个部门联合发布配套的《实施细则》。其中包括大学生创业计入学分、允许在读大学生(含研究生)保留学籍、休学在鄂科技创业、创业实践按规定计入学分等规定。
       2014年,教育部明确各高校要面向全体大学生开发开设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并纳入学分管理;高校要建立弹性学制,允许在校生休学创业。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出实施弹性学制、允许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责任编辑 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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