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财教[2013]236号)及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湖北省资助管理中心今年报送服义务兵役资助材料的有关要求,为认真落实服义务兵役学生国家资助政策,及时将资助资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受助学生,今年我校将在9月30日前审核申请材料,请各学院通知服义务兵役学生或家人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准备材料包括:
1.高校在校生服义务兵役:《申请表》1份、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书复印件1份(或入伍证明原件1份);
2.高校应(往)届毕业生服义务兵役:《申请表》1份、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书复印件1份(或入伍证明原件1份);
3.退役复学:《申请表》1份、退役证复印件1份、复学证明1份(或教务处学籍异动通知单复印件1份)。
从2015年开始,凡属于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学生进行补报的(即2014年及之前入伍学生没有申请而在2015年补报申请的),学生或家长需要书面说明原因,理由不充分的不得补报。
请通知相关学生学习《高校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工作流程(试行)》及时将相关材料报送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
咨询电话:027-88147366
联系人:海老师 18986013502
电子邮箱:519321463@qq.com
附件:附件:高校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工作流程.doc
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