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加强学生行为养成教育,扎实推进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同时帮助学生加强锻炼,达到国家要求的大学生体质测试标准,特此全面开展晨跑锻炼活动。
一、活动对象
全校新生
二、活动时间
(一)学期整体安排
第一学期:
第6周(“十一”假期后第二周)至第8周试行
第9周--16周(最后一个教学周)全面入系统实施
第二学期:第2周--16周(最后一个教学周)
(二)时间安排
周一:6:30-7:45,7:00全体新生参加升旗仪式;
周二至周五:6:30-7:30。
三、具体组织
1.各学院带新生的辅导员结合学生健康等因素,确定所带学生参加早操晨跑的具体人数,即为实到人数。各学院组织参与晨跑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录入指纹;不能参与晨跑的,形成书面证明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交学工部学生教育科备案。
2.学工部将在体育馆正门外墙和7栋宿舍旁分别设置两个签到处,放置指纹机,学生自主安排晨跑,于每日6:30-7:30间在对应签到处打指纹签到一次。
3.由学工部安排人员对每日晨跑的指纹考勤数据进行整理汇总,并定期予以通报。
4.如有天气原因等特殊情况取消晨跑的,以学工部提前通知为准。
四、工作考核
(一) 辅导员考核
辅导员要做好班级晨跑督促工作,当周考勤率低于90%的班级,辅导员在下周要参与学生晨跑。各班出勤情况和辅导员考评直接挂钩。
(二) 学生晨跑工作考核及奖惩
1.学生个人学期晨跑出勤率将转送至公共基础课部,按照相应等级,换算为学生体育课程的期末成绩,晨跑考勤率得分占学生体育课程期末成绩的40%。具体计算方法为:
晨跑出勤率高于95%(含)的,得期末体育成绩40分;
晨跑出勤率为85%(含)-95%的,得期末体育成绩36分;
晨跑出勤率为75%(含)-85%的,得期末体育成绩32分;
晨跑出勤率为65%(含)-75%的,得期末体育成绩28分;
晨跑出勤率为60%(含)-65%的,得期末体育成绩24分;
晨跑出勤率低于60%的,得期末体育成绩0分。
2.自然班学生全学期晨跑出勤率高于95%的,所在班级体育委员可在学期评优时直接获得“优秀学生干部”奖励(符合基本评选要求,参照学生手册确定级别,不占用学院整体名额);满足“先进班集体”、“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评选基本条件的,可不参与学院竞选,直接获评相应集体荣誉,不占用学院名额。
3.自然班学生全学期晨跑出勤率低于90%的,所在班级不得参与学期评优的“先进班集体”和“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评选,同时取消该班级学生的“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资格,相应名额从学院总名额中予以扣除。
五、相关要求
1.各有关部门、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责任到人,做好晨跑锻炼的组织工作;学工部负责定期将晨跑考勤结果进行汇总公示。
2.各有关部门、二级学院应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晨练内容,以对学生进行有效引导。
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学生工作部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