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后管理,保障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持续稳健推进,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2015年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教助中心〔2016〕24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学生贷后管理工作的通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经与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协商,现将我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学生贷后管理工作作出以下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大学的一个有效途径,也是学校学费收入、推动自身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保证。要求各学院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做好学生的通知培训和提醒按时还款工作,确保我校逾期率能够逐年递减。
二、做好培训和诚信宣传工作
各学院组织相关学生参加金融及诚信知识、还款流程、支付宝还款操作等相关知识培训。由各学院根据毕业学生返校时间,确定培训时间、地点(需要借用多媒体教室,时间、地点确定后报送学生资助中心),并由相关负责老师带队,由学生资助中心委派老师(或学院自行安排老师)开展培训工作。并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电子档)和《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提醒卡》(样本,电子档)上传到学院贷后管理工作QQ群,供贷款学生学习。
各学院要扎实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运用主题班会等方式普及征信和金融知识,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及时履行助学贷款还款义务。
三、做好应届毕业生的毕业确认工作
毕业确认手续是借款学生离校手续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高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2015年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习材料,不下发纸档)要求,在借款学生毕业前,组织、督促学生完成毕业确认工作。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导出名单。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www.gbms.cdb.com.cn),查询导出毕业贷款学生名单(名单由学生资助中心按学院下发到各学院,若名单中有遗漏,请及时报送学生资助中心,并纳入名单),各学院需通知贷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https://sls.cdb.com.cn)。
2.变更信息及毕业确认申请。通知贷款学生进入“毕业确认申请”页面,核实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等相关信息,如信息有错误或需更新信息,可到“个人信息变更”中先修改提交,个人工作单位、联系方式、QQ号码等及时通讯工具信息不完整的,必须先完善联系信息,然后回到“毕业确认申请”页面,点击“申请”,完成申请(支付宝会在还款日前5天通过更新后的手机号码发送还款提示信息);个人信息如无错误,点“申请”即可完成申请。
3.学校及学生确认。贷款毕业学生完成网上毕业确认申请后,到学生资助中心(综合楼一楼109办公室)完成纸质确认工作。学生资助中心将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在“毕业确认”模块下,选择对应的学生,重点核实其家庭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工作单位电话、家庭地址、工作单位地址等项的真实性,然后对该学生的毕业申请进行确认。并在系统中导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一份,交给学生,学生现场在《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上签字并交学生资助中心。
4.学习现场告知事项并领取《还款提醒卡》。一是告知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还款方式和违约后果,提醒学生牢记学生在线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养成定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的习惯,特别是在变换工作、联系方式和联系人后,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修改有关信息。二是告知学生在每年11月1日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本年应还利息、应还本金的数额。三是告知学生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95593。同时,现场领取《还款提醒卡》。
5.汇总存档。学校将在汇总学生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后,存档备查。
6.其他事项:
(1)继续攻读更高学历的借款学生,也要进行毕业确认。学生资助中心将提示学生在拿到录取通知书后要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还款计划变更,以便学生在读书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政策;
(2)若借款学生暂时没有确定工作单位,高校应提醒学生在确定工作单位后20个工作日内将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等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中更新。
其他事项中的两项内容需学院进一步开展针对性提醒相关学生的工作,务必督促相关学生完成相关手续。
四、其他说明
各学院需进一步加强毕业生贷后管理QQ群的建设工作,确保贷款毕业学生加入QQ群,并将QQ群号报送学生资助中心备案。
请各学院通知贷款毕业学生在6月20日前完成贷后管理相关工作。
附件:还款操作流程.doc
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