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同学们度过一个安全、充实的假期生活,现将本学年寒假放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学生放假时间为2017年1月13日—2017年2月24日。
2.各年级、专业按考试结束时间分批离校。
3.学生最迟离校时间为2017年 1月16日。
4.2017年2月25日、2月26日为报到注册时间,2月27日正式上课。
5.返校时间不得晚于2017年2月26日下午17:00。
6.本学期考试科目的补考时间安排在下学期初,请相关同学根据教务部通知做好补考安排。
三、寒假放假注意事项及要求
1.学校原则上不提倡学生逗留学校,请同学放假后按时离校。如有特殊情况在2017年1月16日之后离校的同学,必须向辅导员老师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推迟离校原因、最终离校时间等内容,由学校批准备案。
2.欠费的同学,请在假期积极筹措学费,按要求予以缴纳,以免影响新学期注册。
3.寒假是同学们接触社会、实践自己所学知识的好机会,希望广大同学抓紧放假时间,结合所学专业知识,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增知识、长才干,过一个有意义的假期。
4.建议同学们在返家时最好结伴而行,不在外逗留,以免发生意外。在旅途中,特别要提高警惕,注意人身、财产安全,保证安全到家。
5.寝室最后离校的同学请务必关灯锁门、切断电(水)源,在门上贴好封条。
6.寒假期间,请同学们提前定好返校车票,按照规定时间返校,无故未按时返校者,将按《学生手册》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因病不能按时返校的同学,须提前向辅导员老师请假,返校后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予以销假。
7.近段时间校内如有紧急状况请及时与辅导员老师联系或打警务室报警电话:027-88147377(校警务室),027-88147273(学校大门岗)。
最后祝同学们春节愉快,在新的学期学习进步!
学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