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近年来,我校教师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教学、科研水平不断提高,全体教师努力工作在教学、科研第一线,默默耕耘、无私奉献,为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培养了大量人才,为我校的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现决定开展第三届“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表彰活动,由学工部(团委)牵头,校工会、人事部、教务部、科研部、宣传策划部等部门共同参与评选,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弘扬优良师德,增进师生感情。
二、评选对象
具有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正式编制、在校工作满一年的专职教师。
三、评选标准
1.爱岗敬业,圆满地完成各项教学、科研任务,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2.严于律己、为人师表,不断提升自身思想道德和专业理论素质,以高尚的师德和严谨的教风为学生树立榜样;
3.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积极开展各类教育教学创新实践活动;
4.深入学生、关爱学生、尊重学生,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四、评选方式
1.由各学院(部)工会按照可获提名人数1:2的比例推选候选人;
2.由各学院(部)分团委学生会组织本院在校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召开专题班团会,对本校候选教师进行介绍并投票,每位学生投票数不得超过十票,各学院上报所有候选教师的总票数及有效投票学生人数至校团委,校团委按候选教师的全校得票率(得票率=各学院(部)候选老师所得票数/各学院的有效投票数)高低选出与各单位分配的拟获提名数相等的教师作为“我最喜爱的老师”被提名人报校评选委员会;
3.校评选委员会根据全体被提名人的情况最后审定“我最喜爱的老师”获奖人员。
五、活动时间及日程安排
2017年3月20日——2017年5月10日
1.3月21日,下发相关通知;
2.3月21日-3月24日 各单位工会推选候选人;
3.3月25日-4月6日 候选人资格审定及公示;
4.2017年4月7日-2017年4月16日 各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组织学生进行投票选举产生各单位被提名人员;
5.2017年4月17日—4月25日 校评选委员会审定获奖人员;
6.2017年4月25日-4月30日公示评选结果;
7.2017年5月1日-5月10日 对 “我最喜爱的老师”进行宣传报道;
8.表彰(2017年5月10日)
六、 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在充分理解评选细则的基础上,参照上述日程表合理安排工作进程,并确保相关材料及时上交;
2.请各学院分团(部)委大力配合学工部(团委)向全校同学宣传本次活动的意义,使大家能够以积极、客观的态度参加本届“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
3.如果对具体事项有疑问,请在资料下发后以书面形式提出说明并上交学工部(团委),在活动开展过程中由学工部(团委)进行协调答复。
学生工作部(团委) 人事部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