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提升我校辅导员队伍职业能力和专业素养,学校决定开展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大赛定于2017年12月举行,分初赛、复赛两个阶段进行。
二、参赛对象
初赛:全体辅导员(约60人,不包括产假、外派等辅导员);
复赛:从初赛中选拔笔试成绩优良的10位辅导员参加复赛。
三、大赛流程安排
(一)初赛
初赛安排在2017年12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总分为100分。
1.初赛(笔试)
初赛主要考察辅导员对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对信息的理解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知识、党团和班级建设、日常事务管理等相关工作领域的理论知识及应用。
2.初赛考试安排
由组织单位统一命题,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文件、学校相关工作制度、相关时政知识形成试卷(建议准备范围十九大精神、辅导员队伍建设和学生管理的相关制度、应用文写作、博文写作等),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并由工作小组委托专门人员组成阅卷组负责批阅试卷,进行成绩排序。
(二)复赛
复赛安排在2017年12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总分为100分,其中主题演讲50分,案例分析50分。
1.复赛项目
(1)主题演讲。演讲形式为命题演讲。主要考察辅导员逻辑思维能力、讲授能力及现场表现能力。限时5-8分钟。
(2)案例分析。案例分析主要考察辅导员分析问题、研判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参赛选手现场抽题,围绕案例中的问题本质、解决思路、实施办法及相关启示进行阐述。限时5分钟。
2.复赛安排
进入复赛辅导员进行抽签,决定复赛顺序。上场辅导员按照主题演讲、案例分析的顺序依次进行考察。
(1)主题演讲。在演讲前一天下午进行题目抽签,比赛时由评委进行现场打分。
(2)案例分析。在复赛前15分钟进行抽签,决定案例分析题目,比赛时由评委进行现场打分。
四、奖项设置
根据初赛成绩+复赛成绩进行排序,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则以笔试成绩进行排序。
对参赛排名前三的辅导员进行奖励。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把参加辅导员职业能力竞赛作为加强辅导员职业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创造有利条件。
2.参赛辅导员老师要合理协调好工作与参赛准备的关系,做到工作、参赛两不误。
3.原则上一线辅导员均要求参加初赛,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赛,请12月10日前将情况说明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学生工作部教育科。
学生工作部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