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兵役补助资金发放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全国资助管理中心及省资助管理中心相关文件精神,我校拟于近期分批发放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义务兵役资助资金、退役士兵学费减免资金,为确保符合条件学生能及时、足额获得资助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保政策宣传到位
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将学生资助各项政策、资助范围、评定对象、资助标准、发放流程、发放时间明确告知学生,确保政策人人知晓,避免因政策不了解而造成学生投诉、上访问题。
二、资金发放批次
1.第一批发放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发放标准:1650元/学期
发放学期:2019-2020年秋季学期、2019-2020年春季学期、2020-2021年秋季学期、2020-2021年春季学期、2021-2022年秋季学期。
发放时间:2022年3月11日-2022年3月18日
当年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将不再重复获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获得国家助学金标准未达到1650元/学期的将补齐差额。
2.第二批发放义务兵役资助资金及退役士兵学费减免资金
发放标准:8000元/年
发放时间:2022年3月17日-2022年3月24日
三、及时核对、反馈错误信息
依据往年资助资金发放情况,会有少数学生因上报信息错误(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导致财务首次打款失败,请各学院根据财务反馈的打款失败信息及时与学生核实,将正确信息及时反馈,财务部依据核实信息再次打款,确保学生及时收到资助资金。
资金发放期间请各学院设立资助热线电话,及时解答学生咨询问题,资金发放结束,及时通知学生注意查收,并合理使用资助资金。
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咨询电话:027-88147366,联系人:曹老师。
学生工作部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