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2021级心理委员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完善心理健康工作网络体系,现决定在2021级各自然班选拔心理委员一名,并以学院为单位指定一名心理委员负责人,负责人须加入校心智协会,配合协会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心理委员是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报送心理信息、排查隐患、开展大学生朋辈心理辅导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请各学院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认真组织、精心选拔,于2021年9月29日前将填写完整的《2021级心理委员登记表》(见附件)纸质档交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802办公室(电子档发送至邮箱289400309@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2021级心理委员情况登记表
2.心理委员的职责和要求
学生工作部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