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相关单位:
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2015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的指导思想、项目类别设置、参考选题,详见《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2015年度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
二、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可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已承担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但尚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三、申报者要按要求认真填写课题申请表和课题论证活页,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课题申请中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本年度拟资助研究课题110项,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申报课题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6—8万元,一般项目与青年项目2—5万元。各类课题经批准立项并签订协议后,即可获得经费资助。实际经费资助额度以评审结果为准。所有课题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结项应提前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可延长半年完成。
五、各学院需填写《申报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2015年度课题汇总一览表》(附件4)一式1份(需排序),连同课题负责人填写的《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课题申请表》(附件2)和《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一式4份,于2015年3月6日前报送科研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807163680@qq.com。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书填写注意:
1、封面左上角“年度”方框内填写“2015”。“项目类别”方框内选填“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或“青年项目”;“编号”后面方框内不填。
2、封面“所在单位”填写“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填表日期”统一填写为“2015年3月5日”;
3、申请书内页第六部分“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请按附件2内容填写。
联系人:曾荷爱
联系电话:88147209
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2015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的指导思想、项目类别设置、参考选题,详见《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2015年度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
二、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可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已承担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但尚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三、申报者要按要求认真填写课题申请表和课题论证活页,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课题申请中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本年度拟资助研究课题110项,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申报课题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6—8万元,一般项目与青年项目2—5万元。各类课题经批准立项并签订协议后,即可获得经费资助。实际经费资助额度以评审结果为准。所有课题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结项应提前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可延长半年完成。
五、各学院需填写《申报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2015年度课题汇总一览表》(附件4)一式1份(需排序),连同课题负责人填写的《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课题申请表》(附件2)和《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一式4份,于2015年3月6日前报送科研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807163680@qq.com。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书填写注意:
1、封面左上角“年度”方框内填写“2015”。“项目类别”方框内选填“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或“青年项目”;“编号”后面方框内不填。
2、封面“所在单位”填写“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填表日期”统一填写为“2015年3月5日”;
3、申请书内页第六部分“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请按附件2内容填写。
联系人:曾荷爱
联系电话:88147209
科研部
2015年1月15日
201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