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此次我校申报主要以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为主。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6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科研部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指南》于2015年12月底发行,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通告》、《指南》及相关管理办法均可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下载和查询。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由系统自动生成。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申请人于2016年1月15日后可登陆ISIS系统网站(https://isisn.nsfc.gov.cn/)进行填报,我校截止申报时间为2016年3月13日16时,申请人同时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一份)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曾荷爱 电话:88147209
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此次我校申报主要以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为主。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6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科研部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指南》于2015年12月底发行,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通告》、《指南》及相关管理办法均可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下载和查询。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由系统自动生成。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申请人于2016年1月15日后可登陆ISIS系统网站(https://isisn.nsfc.gov.cn/)进行填报,我校截止申报时间为2016年3月13日16时,申请人同时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一份)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曾荷爱 电话:88147209
科研部
2015年12月18日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