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高校院所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研发活动的意见》(鄂政发〔2015〕66号)的要求,鼓励高校大力承接省内企业研发项目,省科技厅现启动2018年高校产学研合作后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高校与企业签订规范技术开发合同并已在湖北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中认定登记;
2.企业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之间已按上述合同支付给高校研发经费,且合同执行进展良好;
3. 企业与高校合同双方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4. 项目强度按企业2017年9月30日前(以支付凭证时间为准)支付给高校研发费用的5%至10%予以补贴,单个项目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
二、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
各申报者进入湖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科技计划申报”中的“在线申报”系统进行申报,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信息,上传《高校产学研合作后补助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含校企技术开发合同、合同认定登记及技术性收入核定证明单、银行到款凭证(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提交成功获得受理编号。
2.学校推荐
学校负责审查项目真实性,完成网上申报推荐。
3.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0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其他事项
1.项目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向高校拨付后补助经费,经费使用按照“鄂财企规(2016)3号”文件执行;
2.联系方式
联系人: 曾荷爱
联系电话:027-88147209
技术咨询电话:027-87265608、87265789、87222271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高校院所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研发活动的意见》(鄂政发〔2015〕66号)的要求,鼓励高校大力承接省内企业研发项目,省科技厅现启动2018年高校产学研合作后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高校与企业签订规范技术开发合同并已在湖北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中认定登记;
2.企业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之间已按上述合同支付给高校研发经费,且合同执行进展良好;
3. 企业与高校合同双方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4. 项目强度按企业2017年9月30日前(以支付凭证时间为准)支付给高校研发费用的5%至10%予以补贴,单个项目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
二、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
各申报者进入湖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科技计划申报”中的“在线申报”系统进行申报,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信息,上传《高校产学研合作后补助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含校企技术开发合同、合同认定登记及技术性收入核定证明单、银行到款凭证(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提交成功获得受理编号。
2.学校推荐
学校负责审查项目真实性,完成网上申报推荐。
3.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0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其他事项
1.项目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向高校拨付后补助经费,经费使用按照“鄂财企规(2016)3号”文件执行;
2.联系方式
联系人: 曾荷爱
联系电话:027-88147209
技术咨询电话:027-87265608、87265789、87222271
科研部
2017年10月18日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