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2019年武汉市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已经发布,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和中心工作,深入研究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突出应用对策研究,把握实事求是、以人为本、公开公平原则,力求推出具有决策参考价值的高质量课题成果,为推动新时代武汉高质量发展提供思想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项目设置
基金项目以后期资助项目为主,设置少量委托项目。项目选题以《申报课题》为依据,不得偏离规定范围。项目重点分析研究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研究成果须具有原创性、现实性、针对性,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效参考。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项目组的负责人,项目组只设一名负责人,负责人必须是项目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并能在该项目中担当实质性角色。
2.申请人一般应具备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已获博士学位的中青年学者,一个人不能同时申请两个以上(含两个)课题,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它项目的申请。
3.申请人与项目组主要成员应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平和可靠的时间保证,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研信誉。
4.承担本基金项目未结项的项目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新的项目。
5.申报武汉市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应是尚未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未出版的专著。
6.申报成果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推荐者必须承担信誉责任。已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须通过相关出版社推荐申报。
四、结项要求
1.论文、专著、研究报告字数不低于2万字,另须提供一篇4000字左右的《成果要报》供市委、市政府领导参阅。
2.课题项目最终成果出版、发表或向有关单位报送时,必须在醒目位置标注“武汉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编号XXX”。
五、其他说明
1.申报者须如实填写《武汉市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表》,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市社科基金申报资格。
2.为确保社科研究成果的学术水平及质量,市社科办将根据申报情况,及时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初评、终评、公示、复核审批等程序确定资助课题。
3.请各学院组织申报,于2019年10月31日前提交相关材料至科技部,包括:《申报表》、申报成果、《成果要报》均一式三份,A4纸打印,并提供电子版。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027-88147209
附件:武汉市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表
科技部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