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我校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02浏览次数:369

学校各单位:

    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决赛将于2016年中在湖北举行。为了积极备战该项赛事并以此为契机大力推动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蓬勃开展,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学校决定自2016年2月下旬成立大赛领导小组,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学生开展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校内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2016年3月1日—2016年5月30日

    二、组织机构

   (一)“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领导小组

    组  长:夏再兴

    副组长:张  俊  朱  轶

    成  员:王学东  童光荣  张兆国  张培林

            孙宝林  吴士筠  张金海  许开强

            吴  敏  陈义文  吴  艳

   (二)“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指导小组若干

    由各学院“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作品申报指导老师组成。

   (三)“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办公室

    学校竞赛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办公室,各学院自行成立院级竞赛办公室。

    三、参赛办法

    作品申报要求详见竞赛主办方的相关参赛文件,统一使用规定样本,并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申报。

    四、参赛奖励

    我校对最终选出代表我院参加省级复赛的学生作品进行相应奖励;根据参赛作品的数量、作品获奖数量与等级,指导老师授予相应指导补贴。

    五、赛程安排

   (一)启动培训阶段(2016年3月1日—2016年3月15日)

    1.学校下发《关于我校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2.全面启动校内宣传,动员学生广泛参与,有针对性地组织竞赛培训。

   (二)作品创作阶段(2016年3月15日—2016年3月30日)

    “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指导小组对参赛学生或团队进行立项及指导,并向各学院竞赛办公室提交参赛作品。

   (三)学院评选阶段(2016年3月30日---2016年4月15日)

    由学院竞赛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选出若干作品报送至学校竞赛办公室参加校级竞赛。

   (四)校级评审阶段(2016年4月15日--2016年4月30日)

    由“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组织专家团对各学院上报作品进行复审和终审。

   (五)修改上报阶段(2016年5月1日--2016年5月30日)

    1.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代表我校参加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级初赛的作品;

    2.对部分作品进行信息跟踪和技术支持,提出修改意见,指导备战省级比赛。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本次竞赛活动是进一步增强我校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良好机遇,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认真组织,扩大参与面,力争让更多的学生参与到活动中来。  

    2.加强宣传发动。要以本次“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为契机,各学院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大对“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校内媒体做好宣传工作,营造氛围、形成声势,使广大学生更加充分地了解“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的意义、目的和要求,使其在学院中产生更为广泛的影响。

    3.精心组织,科学规划。各单位要有组织、有步骤、坚持不懈地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蓬勃开展,努力发现和培养学生科技创新与创业的能力。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向参赛学生提供必要的辅导和技术支持,指导、帮助学生按要求履行申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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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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