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科研〔201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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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校级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立项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在各单位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经学校专家组讨论投票通过,学校公示,一般项目13项获准立项,学校共资助经费7.1万元。具体名单见附件。
项目资助经费实行分期拨付的形式,第一期先拨付课题经费的三分之二,通过中期检查并顺利结项后再拨付剩余的三分之一经费。希望各项目负责人在经费下达后,尽快开展研究,按时结题。一般项目1-2年内结题。结题成果须以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作为第一署名单位,在适当位置标注“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及项目编号,并不得同时标注其他类别项目基金及项目编号。
学校对校级科学研究项目安排跟踪检查,如不能按计划完成项目申报书规定的工作内容或无故拖延实施,学校将停止其使用经费和扣拨后期经费,并视其整改情况补拨或停拨经费。项目负责人因故离职,该项目作撤项处理,已使用经费按原渠道返还财务,因项目产生的科研成果按学校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执行。凡逾期不进行结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学校将追究项目负责人相关责任,并3年内不能申报各级科研项目。
附件:2017年度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立项名单
科研部
2017年6月20日
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办公室 2017年6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