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届本/专科毕业生】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开始了!
补贴对象及标准
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低保(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以及属于社会孤儿、烈属、残疾人的2020届本科、专科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只能在毕业年度享受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专科已申请过一次性补贴的专升本毕业生,本次无法再次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武汉市中心城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1400元)。
(武汉市目前最低工资标准为1750元,因此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1750×80%=1400元)
申请对象类别(六类)
1.城乡低保(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2.社会孤儿毕业生
3.烈属毕业生
4.残疾人毕业生
5.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6.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提供资料要求
1.符合条件的2020届毕业生填写《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个人承诺处需本人签字并加盖手印,务必粘贴一寸登记照,蓝红底均可)
2.一次性补贴需毕业生提供本人开户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或【汉口银行】卡号,为便于办理相关事务,保证补贴顺利发放,建议统一选择全国覆盖面广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申请表》中“个人银行卡号”填写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银行卡号。
3.登录“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就业信息网”提交网上申请,流程如下:
(1)网址及登录
http://wtbu.91wllm.com/
用户名:学号
初始密码:学号后六位
(2)填写信息后“保存并送审”
以下示例为电脑登录图示,手机登录界面会有区别,不影响填报↓↓↓
4.请按申请对象类别提供以下资料:
(1)城乡低保(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
①《低保证》户主页、家庭保障成员页复印件(家庭保障成员一栏必须有毕业生本人姓名)
②低保金发放银行流水(存折或银行打印的流水均可,发放流水必须有2019年9月低保金上账的记录,此资料可9月再补充)
③《户口本》户主页、毕业生本人页复印件(毕业生本人与《低保证》户主必须同户)
(2)社会孤儿毕业生:
毕业生本人《儿童福利证》复印件
(3)烈属毕业生:
①毕业生亲属烈士证书;
②亲属关系证明材料(一般是《户口本》复印件)
(4)残疾人毕业生:
毕业生本人《残疾人证》复印件
(5)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在校期间任何一年申请过助学贷款的2020届毕业生均符合条件,此类毕业生填写《申请表》、网上登记信息即可,无须提供其他材料。若毕业生同时满足多类补助对象要求,请首选此类,以减少材料提供。
请如实申请,学校会统一向学生资助中心、财务部进行核实
(6)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
①所在家庭《扶贫手册》(整本复印,应记载家庭成员信息,毕业生本人记录在册);
②《户口本》户主页、毕业生本人页复印件(与《扶贫手册》记载的家庭成员保持一致)
注:若当地无扶贫手册,而是使用扶贫卡等。则需在县级以上扶贫部门打印扶贫卡截图,出具证明并盖章,同时证明上需附出具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申领程序
1.2019年7月25日-9月12日
毕业生填写《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并签名盖手印、“就业信息网”登记基本信息,向所在学院提交所有材料
2.2019年9月13日前
学院审核网上信息、纸质材料,移交招生与就业工作部
3.2019年9月30日前
招生与就业工作部初审、反馈、完善后,将名单在就业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补贴人员相关材料报送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
4.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通过系统进行历史数据比对和跨部门数据比对,对申请资料齐全且数据比对成功的,在湖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求职创业补贴管理模块“审批结果”中作通过处理。审核合格的人员名单及拨款申请送市财政部门,由市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毕业生个人账户。
附件下载
武汉地区2020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原文转自: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就业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