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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2 年度湖北省教育科学 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02浏览次数:346

学校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创新理论、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引导舆论等方面的功能作用,推动教育科研服务教育高质量发展。学校将组织开展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有关重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课题申请人可依据《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 1 ) 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课题名称申报,鼓励开展反映国家 及本省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课题指南》所提供的选题一般不宜直接作为课题名称,申请人可做分解、细化,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申请人应在《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 题申请评审书》(见附件 2 ) ( 以下简称《评审书》) 封面上标明依据课题指南题号(不属指南范围的填 “自选课题”)。

二、申报要求

1.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

2.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不支持一题多报。凡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研教改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科技项目已立项的课题,不得申报。

3.《评审书》由学校民办高等教育研究所确认后统一联系递交。

4.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完成时限 原则上最长不超过 5 年,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 2-3 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 1-2 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

5.本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民办本科院校、独立学院、高职高专院校限报10 项。

三、申报方式

1.课题实行纸质申报和网上申报相结合的方式。民办高等教育研究所对申报人申报资格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获得推荐资格的申报人统一进行网上申报。

2.各单位统一报送纸质版《评审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见附件 2 ) 各一式 2 份、按优先顺序依次填写并加 盖公章的《申报汇总表》(见附件 3 ) 一式 1 份,交至民办高等教育研究所(综合楼 1027 办公室 )。电子版 (PDF 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52844133@qq.com。电子版命名:课题类别-课题主持人姓名。( 注:《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填写时,不得出现课题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单位名称等信 息,统一用× × × 、× × × 、× × ×代替)

3.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材料受理的截止时间为 6 月 10 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黎力      联系电话:027-88147135

附件:

1.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指南

2.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

3.申报汇总表

民办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2 年 5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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