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家大力发展高校科学研究的相关精神,民办高等教育研究所联合科技部开展2019年民办高等教育科学规划研究专项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我校正式职工,且人事档案关系在学校,均可申报。
2.申报项目应具有一定的科学性或应用创新性,对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有一定促进作用,能产生良好社会作用,推动社会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项目。立项依据要充分,研究工作具有自主创新性,研究方案切实可行,在1年内完成研究项目。
3.选题不得与往年其它立项课题相同或者雷同。对于申报书有学术不端者给予相应惩处。
二、资助方式
申请人根据项目参考指南进行申报,并按要求填写《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民办高等教育科学规划研究专项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项目类别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对评审合格的研究项目,学校将给予必要的经费资助。对于评审为重点项目的给予10000元的项目资助,一般项目的给予3000-5000元的项目资助。
(一)项目研究内容分为四个方向:
1.民办高等教育理论与政策研究
2.民办高等教育战略与评估研究
3.民办高等教育教学研究
4.民办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研究
(二)项目参考指南:
1.民办高等教育政策发展研究
2.民办高等教育现代化研究
3.民办高等教育“十四五”发展规划研究
4.民办高校一流专业建设研究
5.民办高校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研究
6.民办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研究
7.民办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创新与实践研究
8.“双一流”建设背景下民办高校内部治理体系与路径实施研究
9.“分类改革”背景下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办学机制及自主权研究
10.民办高校本科教学产教深度融合的研究与实践
三、申报程序
申报个人将申报材料填写完整,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本学院公章后,将材料(纸质一式两份,电子档一份)交学校民办高等教育研究所(1026室),电子档发送至52844133@qq.com。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它事宜
1.项目立项后按照《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项目管理和经费报销。
2.项目研究成果(包括论文,著作、研究报告等)出版发表或申请专利、申报各类奖项时应在适当位置标明“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民办高等教育科学规划研究专项基金资助项目”字样。
3.项目在研期间主持人因工作调动离校,项目原则上将不再延续,按撤销处理,项目产生报销的经费,按原渠道返还财务部。
联系人:张黎力
联系电话:88147038
附件:1.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民办高等教育科学规划研究专项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书
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 科技部
2019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