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家自科基金委通知,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要求
1.2020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
2.2020年自然科学基金委继续扩大无纸化申请范围,在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实施无纸化申请的基础上,将面上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科金发财〔2018〕8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9〕31号)(以下统称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于2020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4.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申报注意事项
1.2020年部分项目申请要求有较大变化,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指南》和相关通知通告,及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2.《指南》拟于2020年1月初发行,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3.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于2020年4月29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4.相关网站地址。
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 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站: https://isisn.nsfc.gov.cn/
五、上报时间及要求
自然科学基金委集中接收2020年度项目申请自2020年3月1日零时开始。因信息系统需要处理时间、学校需要逐项确认申报材料,故我校项目申请的截止时间为3月14日。申请人需在信息系统中提交申报材料,学校科技部网上审核。
科技部
2020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