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5-02浏览次数:60

各二级学院(部):

    为及时查找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按照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定于校历第10-11周(5月2日-5月12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织

    1.教务部负责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2.各二级学院(部)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小组,制定本单位期中教学检查方案,明确任务要求,任务落实到人,并做好记录。

    二、检查方式

    1.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以各二级学院(部)自查为主,各二级学院(部)通过专题讨论、座谈会、听课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教学现状及问题。

    2.教务部将组织人员开展课堂巡查,巡查采取现场巡查和网上监控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学校成立检查组,成员由教务部、监评中心、教学督导室成员及教学单位代表组成,检查采取听汇报、看材料、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

    三、检查内容

    (一)课堂教学

    包括各任课教师教学进度执行情况;教师备课、上课、作业布置及课后辅导情况;学生到课率和教师考勤情况;重点检查本学年新引进教师、学生满意度较低的教师、兼职教师以及新开设课程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等;

    各学院(部)领导、各系主任分别深入课堂听课,做好听课记录。教务部组织人员通过随机听课等方式进行抽查。

    (二)实践教学

    1.深入实验室听课,检查实验开出率,设计性、综合性和创新性实验的开展情况。

    2.检查学院(部)实习实训按执行计划开展和实施情况。

    3.实验报告的批改情况。

    (三)教研活动

    检查学院(部)以系(教研室)为单位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四)座谈会

    各学院(部)自行组织召开本单位的教师、学生座谈会。座谈会围绕教风、学风、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等方面进行交流,学院(部)应做好座谈记录并及时反馈教学信息。

    学校有针对性的选取2-3个学院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和教师代表座谈会,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教学检查问题整改

    检查学院(部)对期初教学检查、试卷复查、毕业论文中期检查等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四、检查步骤和要求

    1.自查:各教学单位领导及所有任课教师应按检查内容进行自查,如实填写相关表格,完成自查报告(见附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校检查组检查:校检查组到相关教学单位抽查、巡查,并及时反馈检查结果。检查人员及时间另行通知。

    3.各教学单位日常教学管理、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教研活动、质量监控是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的重点。

    4.教学情况填报时间:从开学至第十周。

    以上材料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各学院(部)期中教学检查各种材料要求于5月16日(第12周周二)前交至教务部1125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3145268723@QQ.com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8147247。

    五、检查结果汇总分析及反馈

    教务部将就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讨,提出整改意见,反馈相关教学单位和职能部门,并以教学简报形式予以通报。
 

附件:

    1.期中教学检查总结

    2.教师座谈会意见反馈表

    3.学生座谈会意见反馈表

    4.管理人员、教师听课统计表(原始听课记录各学院(部)留存)

    5.管理人员课堂检查统计表(原始记录各学院(部)留存)

 

                                   教务部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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